第14章
在宁镇的几日,我和商雪要么流连古镇的青石脚印、雕花窗栏,要么在渔船上看渔家撒网打鱼,顺流而上,偶尔还能看到赤身拉船的纤夫,倒是路凌霜,大半的时间就留在旅馆,帮宫成祥和李瑞莲打理旅馆日常。李瑞莲问过路凌霜,为什么不和我们去玩,路凌霜只是笑。
对于路凌霜,家是归宿,是安定!她是一个传统的女人,生活对她而言,越简单越好,宁镇古老,但并不落后,相反,还有一种兼收并蓄的包容,单不说风景,就是这份淳淳的民风,已属难得。
对一个普通人,你要明白的就是你需要的是什么!仅此而已。
在宁镇的第六天,宫南江回来了,在客车的下客处,我等到了他。
“南哥,你们怎么到这里来了?”
我在电话只是说我带着路凌霜来到了宁镇,其它并未多言,宫南江当然知道该怎么做,我搭了一个平台,结局还得靠他。
“怎么,不好吗,这里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最重要的是,路凌霜喜欢这个地方!”、
我淡淡笑道。
宫南江似有所思,落落说道:
“她以前是想过来,但都被我拒绝了,在我们这个地方,你知道的,出去了就不会轻易的回来!”
我看了看宫南江,然后又指着身后的建筑群落。
“你看这个地方这么漂亮,为什么不能回来?家,本就是归宿,人不回家还能去哪?”
我顿了顿,然后又问道:
“你知道你和路凌霜最大的问题在哪?”
“在哪?”
“生活的落脚点。路凌霜只想要个家,要份安定,至于这个家在什么地方,她并不计较,而你呢,你想在城市中活下来,但是凭你的性格,你真的能活下来吗?要知道在一个变通的城市,你不会变通,你就只能被城市淘汰。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不会选择另外一条路,也许它没有人们眼中那么光鲜,但是最重要的是,你活出了自己,也找到了自己,其它一切还重要吗?”
宫南江听了我话,陷入了沉默,良久过后,他抬起了头。
“也许,是我错了!”
“还来得及!”
我微微一笑。
一旁的商雪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宫南江,说道:
“你两就别站在这里说话了,该回去了,家里还等着吃饭呢!”
“还等着吃饭!”
这句话似乎是敲击了宫南江的神经,他呐呐重复,我想没有几个字比这句话更温馨了。
一桌好菜,一壶好酒,几句平常问候。
越是简单,却越是难得。
宫成祥和李瑞莲没有料到,他们眼中的旅客,竟然是他们的儿子的女朋友,当然我们解释说是一种游戏而已。
“你们现在这些年轻人啊,就是喜欢给人惊喜,想点新点子,真拿你们没办法!”
宫成祥除了笑,还是笑,有什么比一家团聚更重要呢,何况还搭了一个爽目顺心的儿媳妇。
晚饭吃得很和睦,路凌霜安之若素,宫南江红着脸,“乔哥”长,“商姐”短,李瑞莲只是招呼大家吃菜,唯恐菜不够,又不时进厨房,新炒几个小菜,路凌霜则很自然的跟进去帮忙。宫成祥拿出了他窖藏的古镇自酿老酒,说在地下放了二十多年,是宫南江百日那天他放下去的,本意是打算儿子结婚拿出来喝。
酒的确是好酒,一般酒很难与之匹敌,倒在杯中,整个屋子都是酒香,我很少喝酒,但是此刻,却酒瘾大开。
一杯杯入口,再斟满!
三天后,我和商雪坐上了回麒城的汽车,宫南江和路凌霜已经和好,他说他们要留在宁镇。
走之前,我对着宫南江问道:
“你不怕镇你的人说你没出息吗?高考状元最终还不是要回家谋生!”
宫南江听了我的话,看了看旁边路凌霜。
“都是浮云!最重要的是凌霜肯留下来。”
“我在这里反而更舒心,这里有我熟悉的人,熟悉的事物,不像大城市那么冷漠。再说了,时代不同,现在的宁镇比麒城更需要我们!不像我们在麒城,看似哪里都是机会,但是这机会都和你没有关系。”
“就像你所说,在这里我能找到我自己。”
看来宫南江已经找到了他的支点,是好事。
我又侧头对着路凌霜问道:
“你不后悔吗?留在这里,要知道这里可没有城市的繁华。”
几天的时间,路凌霜改变不可谓不大,没有原来的寂寥,她俨然成了宁镇的一员,怎么做旅游广告,怎么提高服务水准,怎么让家庭旅馆更有地方特色,想法更长远一点,宁镇的旅游如何大包,像全国推销。
在城市呆了那么久,眼界自然要宽一点。
听了我的话,路凌霜摇头说道:
“不会,我喜欢这个地方,山清水秀,邻里和睦,这个地方就是我的家。虽然现在还有几分陌生,但是我想我很快就会适应这里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南江又有了生活的信心,我喜欢他朝气勃发的样子,仿佛我们都还年轻!”
“你们本来就年轻!好吗”
商雪一句话,让大家都笑了起来,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我们都习惯把自己说老,其实未必是真的老。
路凌霜和宫南江后来送给我和商雪一人一个请柬,请柬没有时间,只有事由和署名。
“我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但这请柬一定要先交到你手上,等到时候时间定了,我们再通知你们,你们可一定要来参加啊!”
我和商雪相似一笑。
每一件事都有它自己的结局,我很庆幸,我看到了一个满意的结局。
“看起来你什么都没做,但是却什么都做了!”
汽车里的商雪手杵着脸颊,对我说道,
我没有说话,而是把目光放在了窗外,窗外林木茂盛,还有几只黄雀跳跃于树梢,我忽然想到了那句诗。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爱情岂不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