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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作者: 偏偏有雨 | 发布时间 | 2016-10-12 | 字数:4615

卢太闲,国字型脸,典型的温州商人,口音里带着浓浓的江浙腔。

“这是10万!”

我将一个大信封放在了卢太闲的面前。

“我想带杨梦“离开”五天。”

我所说的离开,卢太闲当然明白我的意思,他看了看我,点上了一只古巴雪茄。

“朋友,你应该知道杨梦是我们的‘九歌’的头牌,不会轻易跟人出去,尤其不会跟一个对于我来说陌生人。”

我淡淡的一笑。

“是嘛!那你看看我是什么人!”

“什么意思?”

卢天闲身体向前靠了靠。看来我得借用一个人的名号了,我从包里拿出了一张几年前的报纸,然后放在了卢太闲的面前。

“你认识他吗?”

“你难道是……”

“恩。”

我点了点头。

“既然是乔大公子,哪还需要什么钱,就当交给朋友了,别说五天,一个月也行啊!”

卢太闲似乎心情大好,站起身还给亲自倒水喝,我心里在摇头,人到底是趋利避害的动物。算起来,这是我第一次用他的名号,我原来没有想过和他的地位有交集,但是后来一想,不用白不用,有时候实际点不是坏事,只是我有些替杨梦悲哀,她到底只是卢太闲手上的一枚棋子!

第二天早上,我在“九歌”门口如愿见到了吕新兰。她穿着一件紫色的风衣,脖颈围着黄白相间的围巾,裤子是米色的铅笔裤,手提着一个中规中矩的手袋,眼睛涂着淡蓝色的眼影,耳朵上的耳环换成了耳钉。

如果不去联想“九歌”,吕新兰很像电影中的女明星。

“怎么是你?”

吕新兰看到出现的是我,略微有些吃惊。

“为什么不能是我?”

我摊了摊手,对吕新兰的话表示质疑,吕新兰看了看我,淡淡的说了一句“随便吧!”,然后走进了汽车。

车是我像童大雷借的,我那辆“长城”实在不适合出现在“九歌”的门口。吕新兰上车之后没有说话,她只是静静的看着窗外,一景入眼,然后又退出。

“你是不是经常这样和男人出去?”

听了我的话,吕新兰转过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反问道。

“你觉得呢?”

我想了想,然后说道。

“应该很多次吧!”

吕新兰淡淡的笑了笑。

“是啊,很多次!次数多得我都数不过来了。”

笑过之后,吕新兰是长久的沉默,我侧头看了看她,她斜靠在靠背上,脸庞隐藏在秋天的光影里,有些迷离。

不是每一个女孩都愿意出卖自己,如果有条件,谁都愿意穿着光鲜的衣服在明亮的楼宇里上班,可人生来是不公平的,你想拥有,只有期待区别于别人的付出!

汽车在城市中穿梭,我打开了音乐,一曲曲感伤的歌曲响了起来。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颗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春风啊春风你把我吹绿……”

歌是老歌,比我年龄还老。

很多年前,我们都把自己比作小草,因为可以真的没有烦恼,但是,谁会没有烦恼?小草怕岁月,一岁一枯荣。

人呢?怕过去!越是怕,却越是回忆。

“抽烟吗?”

我看了看吕新兰,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然后递了过去。

“恩”

吕新兰接过烟,很熟练的点燃,放在口中,吐了一口长长的烟圈。

“如果时光要是能倒流多好,我们就可以回到过去,不用烦恼,也不用寂寞。”

吕新兰看了看我,挪揄道:

“是嘛?可时光是不能倒流的,能回去的只能是记忆,而不是人生。”

“那你记忆什么?”

“我?”

吕新兰顿了顿,然后自嘲笑道:

“我的记忆在天上,没在人间!”

吕新兰的话是似乎是懂了,似乎又没懂。

汽车穿过城市,经过平原后,进入了层层叠叠的山区。吕新兰可能没有想到我会把她往山里带,她脸上露出的是不解,看得出来她很想问,但最后还是忍住了。沿着盘山路走到半山腰,在一个岔口我停下了汽车。

“你这是?”

我知道吕新兰有问题,但是职业规定她也不能问得太多。

“你跟我走就对了,难道我还能把你卖了不成。”

扒开齐腰的杂草,经过一段高高低低的山路,我和吕新兰来到了一栋村屋前,村屋的前院和后院都经过打扫,前面的菜园还有青椒和西红柿,而后面竹林间的荒草也被清空,露出了一条羊肠小道。这是我去年游山的时候发现的,这几年,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很多山里的人开始走出去,而那些山中屋也逐渐废弃,我偶然寻得这一处,觉得风景不错,就简单修整了一番,偶尔过来小住。在这里住不需要花很多钱,相比那些独栋别墅,又多了一份原生。

“这一周的时间,你就呆在这里,什么都不需要做!”

我指了指面前这个用竹栏围成的院子,对着吕新兰说道。

“这就是你请我来的目的?”

“怎么,有问题?”

“没有,我只是不解,你花大价钱不会只是为了让我过来看风景吧!”

“为什么不呢?”

我笑笑的看着吕新兰,吕新兰带着探究看了看我,良久过后,她问道:

“你到底是谁?”

我知道吕新兰应该开始怀疑我的身份,因为这不合常理,但我不会道破,还不到时候。

“按照我们之间的协议,你只需要知道我的名字就可以了,至于其它,恕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我顿了顿,然后望着满眼的青山说道:

“这里山高水长,云淡风轻,是个难得休闲的好地方,你就当给自己放了一假,有什么不好!”

吕新兰看了我很久,最后懒懒一笑:

“那你岂不吃亏?”

“没什么吃亏的,我曾经说你像一个人,但你到底你不是她,后来我想想,不是就不是,但看看可以吧,你觉得呢?”

吕新兰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侧头问道:

“你们有钱人是不是都这么无聊?”

“大概是吧,你知道的,钱多得用不出去也是件麻烦事!”

我淡淡一笑,吕新兰也笑了。

我之所以把吕新兰带到这里,只有一个目的,放空,将现实放空!有时候,人就像一个装满东西的瓶子,你不放空,哪能容得下其它!

我和吕新兰就在院子住了下来,房屋都经过打扫,虽然有些陈旧,但干净,阳山的秋天比较凉,每到入夜,就需要加衣服。和吕新兰到来之前,我特意按照李少钦说的,在她的窗边放了一串竹风铃,这算得上是吕新兰最别致的一个爱好,被子和换洗衣服都是李少钦挑选的,李少钦说吕新兰喜欢薄荷,我就用薄荷味的洗衣液重新洗过,除此之外,我还在卧室挂了一张秋天原野的十字绣。

走进卧室的那一刻,吕新兰身体微颤了一下。

“你没事吧?”

“没……没!”

吕新兰侧着脸,脸上的表情似乎不想让我看到。

“你自己在收拾一下房间,我去做饭!”

“好的。”

我走出吕新兰的房间,发现吕新兰依然没有动,只是呆呆的站着。

晚上的饭菜我准备了将近两个小时,一盘清真鱼,一份红烧肉,一盘啤酒鸡翅,还有一份香桂百合莲子汤,说起来这几份菜还是林晓教我做的,林晓曾经说过我很笨,学了那么久,最后只学得这四样菜。

因为没有灯,我只有用蜡烛替代照明,几年前在林晓家,没电的时候也会点上蜡烛,但是在麒城的日子,我却再没用到蜡烛,想想,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蜡烛了,它们摇曳的身姿,总会让你去念想些什么。

“没想到,你还会做菜?”

吕新兰夹了一块鸡翅放进口中,边说边点头,她也算有口福,这几道菜我可从来没在外人面前展示过。

“你相不相信,这四道菜是我在乡下跟一个女孩学的。”

“是嘛!那让我猜猜。”

吕新兰放下筷子,然后将下颚杵在手上,说道:

“这个女孩是不是就是那个长得想我的人,”

看来吕新兰的情商不低。

“恩”

我微微一笑,然后点了点头。

“她叫林晓,只可惜,现在她已嫁人了,她也就只教了我这四道菜。”

“我再想,她一定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温柔、善良!”

“是的,她很漂亮,也很善良!”

“那这么好的女孩,你怎么把她放走了?”

我看了看吕新兰,然后把筷子放在桌上,说道。

“因为我们走了不同的路。”

吕新兰听了我的话,手上的筷子抖了一下,神色很快黯淡下来。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起风了,“哗哗”的声音从窗户传了进来,我走上前欲关上窗户,被却被吕新兰拦住了。

“能不能让它开着,我很久没有听风了。”

我点了点头,慢慢退出了窗边。

吃晚饭,风忽然间就消失了,一切又归于平静,仿佛从来就没来过一样!风可以停,但人未必可以,整整一个晚上,我的耳朵都是低低的风铃声,如歌如怨!

第二天早上,吕新兰穿了一件素雅的卡其色毛衣,下面是一条白色直筒裤,耳钉不在,手上的首饰也被放在一边,她的头发高高挽起,脸上近乎是素颜,简单的打扮倒是和李少钦走之前很像,只是她的脸色稍稍有些倦怠。

“怎么,昨天没有睡好吗?”

“不是,就是太安静了,有些不习惯而已!”

吕新兰神色稍稍有些不自然,我微微一笑,没再继续问。

阳山的生活是简单而惬意的,我每天做的事情很简单,修修院子,然后给菜园子浇水施肥,吕新兰偶尔会过来帮忙,但她大半的时间都是一个人呆着,偶尔出去散散步,也是一个人去,一个人回。

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不需要刻意,在简单的时间里,人才知道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

在阳山呆了三天,吕新兰的心情越来越好,没有枷锁的她,开始脱去了都市的浮华,蜕变出了作为女人的本真。吕新兰做得一手好饭,没有浓妆艳抹的她,真的很像一个贤妻,她做的青椒肉丝面和土豆焖山鸡堪称一绝,我每天都能享受她做的饭菜,这让我不得想起林晓。

林晓也能做得一手好菜,在乡下的时候我每天的最大的快乐就是等着吃她做的红烧肉和梅菜扣肉,她做的红烧肉外滑里润,不油腻、不粘口,吃进嘴里是满口的香甜,梅菜扣肉就更不用说了,那香味一公里之外我都能闻到。

可惜,我已经无福享受。

村屋靠西的一面有一块山石,山石的向前凸起,下面悬空,站在山石上面,远处青山隐隐,颇有出世的韵味。每天夕阳下山的时候,吕新兰都会来到这块石头上看夕阳,我在后面看着她,红色的夕阳将她的影子拉得老长。

这不由让我想起那首歌“红日”。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

吕新兰能走到今天,大概也算命运弄人吧!

第四天是一个阴雨天,淅淅沥沥的小雨盖住了山间,四野迷蒙,远山只能看出大致轮廓,没有风,只有细雨“滴滴嗒嗒”,从屋檐落下,然后没入泥土。

我走出房间的时候,发现吕新兰一个人站立在屋檐下,伸出左手,然后任由屋檐的水滴在她的手心沾起水花。

“阳山的秋雨很特别,不急不躁,如果用心去听,你会发现到雨也可以唱歌。”

见到是我,吕新兰收回了手,微微一笑。

“是嘛!”

我走到屋檐下,和吕新兰并排站在一起,眼光落在了对面的山峦。

“你有想过回头吗?”

我的语气有些低沉,我想是该和吕新兰谈谈了。

“回头,回哪去?”

“你说呢?”

我看着吕新兰,她也看着我,短暂的沉默过后,她转过了头,她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觉得我还能回头吗?”

“为什么不,你还年轻,最重要的是,还有人爱着你!”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看了看吕新兰,然后将我的名片递给了她。

“是李少钦找我来的!”

“啊!”

吕新兰瞳孔放大了一倍,她愣愣的看着我,很久过后才转过头。

“我相信你已经知道了李少钦已经回到了麒城,而且也知道她去过‘九歌’是吧?”

吕新兰紧绷着嘴,没有说话。

“人这辈子,都会有走错路的时候,我是这样,你是这样,很多人都是在这样,但这不代表人不可以有未来。”

“那又如何?你觉得我还有脸去见他吗?”

吕新兰的话微微发颤。这几天虽然我们的话不多,但我知道很多时候她的脑子你出现的是过去,那个独自去非洲淘金的李杀钦。

“为什么不能见他,也许他不会介意你的过去呢!”

“不介意,我不相信!”

我看了看吕新兰,换了一种语气。

“如果介意,他就不会花大价钱找我来了,你应该知道钱对他意味着什么。”

吕新兰嘴角动了动,想说什么,但还是咽在了口中。

“还记得你们要当初的承诺吗?也许你忘了,但他没有忘。说实话,我没有见过像李少钦这样的人,以前为了钱,他生命可以不要,而现在为了你,钱他亦可以不要,想来想去,你的地位都凌驾于这钱和生命之上,你觉得她还会介意你的过去?”

听了我的话,李新兰又伸出了手,雨滴在她手中弹起,又落下。

“就算他不介意,但我不可以!”

仿若是在笑,又仿若是在哭,我看到吕新兰的眼眶里,攥着未曾滚落的泪水,很多时候,人最难过的关是自己!

雨越下越大,沾湿了衣襟,也潮湿了那原本孤寂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