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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猫客乐队的创建2

作者:石榴跳大神 | 发布时间 | 2016-11-03 | 字数:3283

“咦,没想到你还玩这个啊?”吃完饭后高翔也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这看看那瞅瞅,此时他正在摆弄洛笙的架子鼓。

洛笙并没有答话,而是拿过高翔手里的鼓棒,即兴演奏了一把。

洛笙一开始,那个范儿就起了,鼓棒此时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而洛笙变身为魔术师,鼓棒在他手里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镲片和鼓皮也随着鼓点的落下而放肆的震动,好一场洒脱的表演!

“哟,真不错!你这水平都快赶上我了。”高翔情不自禁地鼓掌,还不忘自夸一把。

“你也会这个?”洛笙挺好奇,这个二货竟然也懂音乐。

“嘿嘿,这个我只能瞎敲两下,我的专长是guitar。”高翔说着就开始摆起pose开始卖弄。

“给,我这正好有一把,随便秀两下子。”洛笙找出前段时间刚入手的吉他,递给高翔。

高翔接过吉他,一看,“哟,还是Gibson,瞧好了,小爷的show time!”

高翔虽然平时吊儿郎当的,可是遇上音乐就变得非常正经,整个人变得非常生动。

小时候高爸给他报了一堆数学英语补习班,可是他瞒着高爸把学费退了去学了吉他,一直到好几年才被发现,不用说结果也是悲惨的,他的吉他被他爸摔了,而且还被痛揍了一顿。

最终还是他哥不忍心看他难过,跟他一起瞒着老爸继续学吉他,现在他的弹奏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还因此迷倒了一大片女孩子。

洛笙一开始以为高翔只是说着玩呢,谁知道这小子弹得真不错,好了,吉他手有了,洛笙开始打起了小算盘。

洛笙难得主动搭上了高翔的肩膀,循循善诱,“喂,阿翔,我觉得你弹得还行,足以配的上我,怎么样,要不要跟我组个乐队?”

“切,我弹得这么好,你竟然说还行?想撬我还不说点好听的!”高翔耍起了小脾气。

“蹬鼻子上脸是吧?我这么说是夸你呢,很少有人能跟我比!”洛笙这小暴脾气上来了。

“对我温柔点,有点求人的自觉好不好?”高翔觉得自己好像欠了洛笙钱一样,明明现在自己才是大爷。

“好了,是男人就给个痛快话,要不要加入?”洛笙用了激将法。

“那还用说,我当然是男人了,好吧,好吧,那我就勉为其难地入伙吧。”高翔总觉得自己一直被牵着鼻子走。

“呵呵,那就祝我们合作愉快,事先说明,我可是要求很严的,你要是敢打马虎眼,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啊。”洛笙狡猾地一笑。

高翔有种小白羊遇上了大灰狼的感觉,不知不觉就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那我就入有什么好处?”高翔在做垂死挣扎。

“好处么?泡妞啊,不正好对你胃口么?”洛笙也学着高翔哥哥的样子拍了一下高翔的脑袋。

高翔一听到泡妞眼睛都直了,一点儿没注意到自己被偷袭了,脑子里浮现出一堆美女围着他转的画面,高翔情不自禁地笑出声。一点儿都没有被别人卖了的自觉,还要帮着人家数钱。

洛染收拾完后,听洛笙说高翔已经成为猫客的一员,觉得这小子真是没什么心眼,还能再继续压榨,变随意问道:“阿翔,那个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像你这么优秀的人身边的朋友想必也很优秀吧?”

高翔一听到夸赞,马上就上钩了,“那可不,小爷的朋友可都是人才,当然了,跟我比还是差点。”

洛染和洛笙汗颜的同时,觉得这个高翔真是···!

“那你吉他弹得这么好,有没有什么小伙伴也好这口的?”洛染接着引诱,洛家姐弟可都是大尾巴狼。

“呃,让我想想,有了,宁炜这小子弹琴弹得老棒了,就是性格一点都不可爱,老爱欺负我!”高翔一想到宁炜就开始咬牙切齿。

“哈哈”,洛染觉得有戏,他们乐队的键盘手也有着落了。“那你们俩关系一定很好了,想不想经常在一块儿愉快得玩耍?”

“呃,你想干嘛?”高翔觉得洛染笑得好瘆得慌,好像自己又被宰了。

“没想干嘛啊,现在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吧?那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了,就是想认识一下。”洛染笑眯眯地说。

“哦,我知道了!”高翔恍然大悟,“你们是不是也想把宁炜找过来参加乐队?”

洛染和洛笙同时肯定的点了点头,能让高翔夸奖的必然是真不错。

“切,你们不要太贪心了,还是早点死心吧,宁炜那小子可是学霸,而且他除了学习以外还得打工赚钱,根本就没有时间的。”高翔不屑道。

“他这么忙呢,既然这样,呃,我还是得会会他!”洛笙对这个宁炜很有兴趣。

“你,哼,这么快我就被打入冷宫了?我跟你说宁炜那小子可讨厌着呢,都不怎么理人。”高翔感觉自己被冷落了。

“这你别管了,只要带我去见宁炜就可以了。”洛笙斜了一眼做委屈媳妇状的高翔,真是受不了这个二货!

洛染在一边哈哈直笑,暂时忘记了阴霾。

话说高翔这人办起事来还是很靠谱的,只隔了两三天就安排洛笙和宁炜见了面,由于洛染已经毕业,所以洛染没有出现。

宁炜是被高翔从书海里拖出来的,他正在自习室解答一道非常有难度的高数题,高翔叫了他好多声都没听见。

高翔把宁炜手中的书夺走,宁炜才抬起头,“要死啊,滚一边去,别打扰我!”

“你不要老是对我这么凶好不好,炜—哥—!”高翔又开始犯贱。

“你再叫一声试试?”宁炜恶狠狠地瞪了高翔一眼。

“哈哈,不要这么小气,我不叫就是了,你的生活这么枯燥,小爷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过来解救你了。”高翔讨好地说道。

宁炜“切”了一声,没有理他,夺过书又要开始自己的战斗。可是高翔不依不挠的,又把书给夺过去了,还藏到了身后。

宁炜怒了,“有病吧你,赶紧去泡你那些小妹妹去,离我远点!”

“我来找你真的有事,走,跟我出去,我带你见一个帅哥。”高翔说完就要去拉宁炜。

宁炜连忙躲开,“不是吧?受什么打击了,现在喜欢男人了?我可没兴趣!”

高翔气得吹胡子瞪眼,“什么跟什么啊,只是一个新认识的朋友,你就跟我走吧,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还没等宁炜开口,身高一米八五的高翔就把身高一米七三的宁炜给拽走了,这身高可不是摆设。

另外一边,洛笙已经快等得不耐烦了,见到高翔拖着一个人过来,洛笙冲着高翔说道,“怎么这么墨迹呀,都等半天了。”

高翔先放开宁炜,然后说道,“行了啊,别挑鼻子瞪眼的,这是给谁办事呢?这小子太难搞了,现在交给你了。”

宁炜被放开后,狠狠地踩了高翔一脚,这家伙把他当什么了,自己有脚的好不好?

洛笙打量着眼前的男生,一副黑框眼镜挂在脸上,但是并没有阻挡他凌厉的眼神,虽然并不帅气,身高也没有什么优势,但是他觉得这个男生特别有魅力,看起来非常睿智。

宁炜同时也在打量洛笙,从他开口数落高翔时,他就对洛笙有了好印象,那句话怎么说?就是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没错,他这人有仇必报,现在就把高翔当成了敌人!这一路把他拖过来,吸引了多少眼光,宁炜感觉脸都要丢光了。

宁炜首先开了口,“就是你想见我?”

洛笙点了点头,他一向很欣赏聪明的人,“听说你很喜欢音乐,所以想跟你交个朋友。”

宁炜并没有着急答话,而是瞪了高翔一眼,这个大嘴巴!不用说宁炜也知道是高翔把他卖了。

“喜欢又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我现在很忙没什么闲时间交朋友!”宁炜直言不讳道。

“说出的话你信么?没有人能把对一件事的热爱藏起来,从你眼中我看到了你对音乐的忠诚。有什么难处尽管说,都不是问题。”洛笙在宁炜身旁坐下,一语中的。

宁炜此时认真看了一会儿洛笙,仿佛在思考他的话。在这期间几次与洛笙对视,他也从洛笙的眼中看到了与他相同的东西,那就是对音乐的热爱。“只要能解决我的生计,其他的不成问题。”宁炜说道。

“那就欢迎你加入猫客,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有什么损失的!”洛笙一脸坚定的说。

“那好吧,不过如果我的成绩因为这个下降,我还是会考虑退出的。”宁炜想了一下,然后说。

高翔听宁炜这样说,不客气地笑了出来,“我说宁炜,现在已经没有高考了,干嘛还整的那么紧张,再说,就凭你这脑子,什么都不可能影响到你的,放心好了!”

宁炜对于高翔的嘲笑不置可否,虽然他是真的热爱音乐,但他清楚的知道理想与现实的差别。两者之间好像隔着一层玻璃,虽然能看得到,但是理想却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

宁炜以前的家境虽然不能说有多富裕,但是也要比寻常家庭好上很多。可是后来家里的钱被宁爸拿去投资,结果血本无归。

宁爸爸一下子承受不了打击,变得日益消沉,全靠妈妈一个人上班赚钱,宁炜是个懂事的孩子,在班里成绩始终名列前茅,知道家里的情况之后,还主动停了自己的音乐课。

被迫放弃自己喜欢的事,宁炜其实非常伤心,可是又能怎么样?理想总会为现实妥协,这次答应洛笙加入猫客,实在是因为自己放不下那个热爱音乐的自己,宁炜只是希望自己在这条路上能走多远就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