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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知己1

作者:画相知 | 发布时间 | 2013-03-22 | 字数:3416

“夏明洋,今天我要给你写很长很长一段话。你千万不要嫌弃我啰嗦。

你有没有注意过这样一群人,他们衣衫褴褛,每天在街头祈祷,饱受人们的冷眼,如过街老鼠般被人歧视,每天还要躲着城管们犀利的眼睛。

那些城管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在那人群集中的地方窥探,把那些所谓的有伤城市市容的人赶出视野,也许他们以为看不到了,就会给人以干净的感觉,那些被赶到角落的人,应该被告诫过永远不要出来的好。我一直在想那些人是不是躲在城市的某个黑暗的角落,也随时观察着城管的动静,已有机会就出来行动。

说实话,每次看到那些手脚健全的人跪在那里乞讨,我的心里就有些不舒适,总希望他们可以去找一份工作,哪怕是体力活,也胜过在街头经受风吹雨打。而对于那些老人和小孩,每次看到他们跪在那里,不管是雨天还是烈日炎炎,甚至是严寒的冬天,我的心里就十分难过。我不知道他们曾经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才会那个样子,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无法给予责备是吗?对于白发苍苍又手脚不便的老人,我们能希望他们干什么去呢?每次看到那些在街头乞讨的小孩子,我就会去想,以后的他们会怎么样。有时候,也只是觉得我们只是幸运了那么一点点。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他们的生活方式,这是你告诉我的。

每次写这些东西的时候,舒宛那个家伙总是会笑我,总说我太过感性了,太容易被感动,这种性格是不好的,以后难免被人欺负。

我不知道我这些给她看了,她又会怎么说我了。如她所说,我们能做什么呢?我们除看同情还能有什么?当我们努力向前的时候,我们也许会将他们慢慢忘记。也许,我们会因为同情,向他们面前的破旧的碗里或者小盒子扔一块,两块的钱,大方一点的人会稍微多一些。

可是,你有见过谁蹲下身来跟他们说过一句话吗?”

——张鹿亲笔

张鹿写完上面那些东西后,就将它夹进了一本书中,也没有细看是哪一本书。这就是张鹿的坏习惯,她喜欢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没有固定的题目,也没有固定的本子,想到什么,就随便撕张纸就动笔。

有的时候是草稿纸,有的时候如果忘记带草稿纸的话,她首先想到的不是向同学借,而是查看每个课本的最后一页,因为一般那最后一页是白纸,张鹿没有让它成为废纸,她的每一本课本的最后一张白纸都被她用来写些到最后她自己也看不懂的话。

张鹿也懒得写年份,因为她总觉得自己的记性太差,就算写了年份也不会想起具体的情形,就留下张鹿亲笔四个字,算是对自己的提示。张鹿开始那样写东西已经很长时间了,具体什么时候,她自己也想不起来了。

所以,你如果跟张鹿住在同一个寝室,你就会见到她的书桌上放着的两个文件袋,里面装满了各种颜色,各式各样的纸片,你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那是垃圾。

张鹿心情好的时候,会从里面随便抽出一张,念给她寝室的人听,往往都是一边念一边笑,她的室友刚开始的时候,也觉得好笑,慢慢的对她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感兴趣,也就懒得笑她了,任她一个人在位置上傻笑。

张鹿,普普通通的一个女大学生,学的是自己也不怎么清楚的英语翻译,你第一眼见到她,你心里一定会掠过一句话,这妹纸长得还蛮可爱的。仔细看张鹿,个子娇小,眼睛大大的,鼻子高高的,嘴巴小小的,脸上还带点婴儿肥,尽管皮肤不是很好。不过她的眉毛太过浓密,有一段时间老被寝室的叫成蜡笔小新。她很郁闷的在寝室里对着镜子找自己跟蜡笔小新的相似地方,终于发现自己拿快长成一字的眉毛还真有点像,在舒宛的帮忙下,将它好好修理了一番。

其实张鹿大多时候是安静的,有的时候安静得会让人忽略她的存在。认识她的人都说她的长相与性格不符合,看似活泼可爱的样子,性格却那么安静。

不过她的室友一致觉得,她的可爱长相欺骗到了她们。因为她偶尔会在大家热烈地讨论某个话题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话,往往能达到语出惊人的效果。

今天是星期四,现在是上午的最后一堂课,二外俄语。对于张鹿而言,那些俄语单词让人看到就想吐的。

百无聊奈的她又开始在草稿纸上乱写了。

又是星期四。

讨厌星期四!

张鹿在草稿本写下了这一句话,闲得无聊又重重的划了几笔讲台上,老师还在口若悬河的讲着那些单词。每周四上午的最后一节课就是俄语课,这是令张鹿最头疼的了。张鹿抬头看着老师那不停变换口型的嘴,突然觉得大脑急速膨胀,紧接着便觉得一阵头晕,此时的她很想跟杨知远吼一句。

杨知远,你怂恿我学俄语,美其名曰是世上最美的语言,可是,你自己咋选日语去了。

偷偷看了一眼老师,趁他转身之际,张鹿嗖的一下从后面溜了出去。

张鹿想起自己上大学之前自己没有逃过课,因为那时候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她,每天能看着认真上课的夏明洋,也算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儿。

还记得刚进大一的那会儿,有位老师就说过,千万不要逃课,逃课是会上瘾的。如他所言,在一次选修课中,张鹿在舒宛的鼓动下,她觉得自己的胆量也大了起来。刚开始的时候是选择性逃课,到最后是凭心情逃课,心情不好,就跑出教室去,在学校里游荡。

一出了教室,张鹿就觉得心情变得格外的晴朗。斜着身体向着教室偷瞄了一眼,看到老师还是背着学生们在那里奋笔疾书。

心里盘算着接下来去哪里,就感觉肩头吃痛了一下。还没有说话便被一阵责备声压住了。

我去,你太不够意思了吧,逃课也不叫上我……

张鹿急忙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

行行,我错了,行吧,你要说我也别在教室外边啊,你这不是害我吗?

舒宛一听,立刻捂住了嘴,听到前门有开门声,拉起张鹿的手一溜烟的跑开了,两人迅速的跑到了篮球场边,身体靠在栏杆上,看着那些打球的人。

舒宛说打篮球的男生是最帅的,就算一个长得一般的男生,一旦到了篮球场了,碰到篮球,你就会觉得他变了一个人似的。舒宛说得一脸陶醉,张鹿打心里鄙视了她一番。

花痴!

喂,张小宝,你看上哪一个了,我去给你追过来。算了,我看你是准备抱着夏明洋那颗树不放了。

舒宛胳膊肘抵了抵张鹿,眼睛不离篮球场上奔跑的男生的身影。

张鹿觉得自己不能与她再在这里呆下去了,真担心,她会克制不住自己跑进篮球场拉住一位男生来表白。

舒宛见张鹿走了,也离开了篮球场,还不时回头看看。

真帅啊!喂,张小宝,你等等我啊。

懒得理后面追来的舒宛,张鹿就自顾的走着。

喂,张小宝,你是不是心情不好?

张鹿回头看了一眼她的样子,只见她的头发因为奔跑被风吹乱了,舒宛将挡住自己视线的头发随意地拨到耳后,露出了漂亮的脸蛋。

噗!

张鹿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神经病啊,张小宝。

舒宛,你现在的表情十足一个怨妇。

张鹿勉强停止了笑声。

叮铃铃……

下课铃声传来。

哎哟,亲爱的,你怎么舍得抛弃奴家,来,我们回教室收拾东西,回,寝室去吧。

舒宛娇滴滴的声音让张鹿有了一瞬间的反胃。

自开学以来,每到星期四的最后一节课,张鹿都会上到一半就跑到教室外面吹风,而舒宛每次都在她前脚离开教室,就跟了上来。张鹿在三班,舒宛在四班,两个人因为同一个专业的缘故,被分到了同一个寝室,又因为很多大课一起上,就渐渐熟悉了。

回到教室的时候,同学们都走了。张鹿走回自己的座位上,看到自己的课本上又是一个字没有写,合起书就走出了教室。

舒宛挽着她的手,向着食堂走去。两个人都是一米六左右的身高,只是舒宛喜欢穿高跟鞋,看着就更加高挑一些。两个人一路商量着中午的时候吃什么才好。不过每次都是在路上说好了吃什么,一到食堂就改变了想法。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张鹿和舒宛一致觉得。

舒宛是一个小美女,在寝室的时候,她的床位与张鹿相对着。她的皮肤很好,不但白皙,而且不管吃的东西有多么的辣,也不冒一颗豆豆,让寝室的姐妹儿几个羡慕得很。为此,张鹿经常会在舒宛埋头吃东西的时候,盯着她的脸看,突然冒出一句。

舒肥子,你的皮肤是假的吧!吃那么多辣椒也不见一颗豆。

其实舒宛很纤瘦,但是张鹿想着自己被她小宝小宝的叫着,不给个称呼还回去,就太不够意思了。舒宛叫张鹿为张小宝,是因为她家那只叫小宝的泰迪。

舒宛抬眼看了一下她,嘴边还沾着一点辣椒,张鹿看了她碗里还有一碗面,放了许多辣椒,以至于会让人错以为那里面全是辣椒。

张小宝,这周你准备干什么去?

见舒宛吃完了,张鹿把手里的纸巾递给了她。

明天才放假,你这么着急干嘛?

我也是提前做好打算。要不,明天叫上杨知远,一起去爬山。

一提起杨知远,张鹿仿佛看到那些奇形怪状的俄语单词在自己面前飘荡,心里那股郁闷劲儿又涌上心头。

也好,反正我在家不是看电视就是上网,你到时候来叫我。如果我睡觉了,你就不要叫醒我了。

你去死,不叫你,我一个人去嘛!

好嘛,我去。

张鹿声音懒懒的,舒宛给了她一个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