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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迟到的告白

作者:凌晴 | 发布时间 | 2016-12-08 | 字数:3092

当明哲看着孟凡进进出出的在厨房中忙碌的时候,内心对他的崇拜又上了一个台阶。他脑海里对一起吃饭的定义就是一起出去下馆子,而不是看着孟凡在厨房里炒菜。在他心里,会做饭的男人就是神一般的存在,这是他在尝试给自己煮饭之后差点火烧了自家厨房之后总结出来的。

孟凡在医院附近租了一室一厅的小房子,离医院近,房租又合适。虽然经常在医院过夜,但是还是要有个自己的家。

“干杯!”两个人举起杯子碰了一下。

孟凡客气的说:“尝尝,就是简单的家常菜。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

明哲夹了一筷子,边吃边说:“孟凡,你简直是全能型人才,哪个姑娘跟了你那简直就是好福气!”

孟凡笑着摇了摇头,说:“明哲你抬举我了。”

“对了!”明哲想起什么来,“孟凡,你说你们科的主任马上就该退休了,我看你应该离升职不远了吧?”

孟凡吃着菜,说:“这个我可就不知道了,院里的决定向来比较保密。”

明哲倒是在孟凡家吃的开心,李可是佳宜明显过得不是很愉快。

就在她准备下班回宿舍的时候,门口停着那辆招眼的车不用看也知道是谁的,叹了口气,走过去说:“莫大经理,贵公司的员工可真幸福,平日里都这么悠闲吗?”

莫子俞听出了她话里有话,笑着说:“当然不是,只有经理才比较闲!”

李佳宜实在不想理他,不过想起早上的花儿,就有些忍不住了,“为什么要送花。”

“哦,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我记得上面没有署名吧!”莫子俞高深莫测的说。

李佳宜鄙视的看了他一眼,脱口而出,“你的笔迹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来。”说完就后悔了,这种话明显不适合在这种场合说啊!李佳宜,你是白痴吗?

莫子俞看着她有些懊恼的表情,心里乐的直冒泡,说:“走,带你吃饭去。”

李佳宜刚想拒绝,就被莫子俞拉上了车,不过看着他开心的样子,心里再大的不满也消失不见了。

对于笔迹这件事,李佳宜之所以记忆犹新那还要追溯到他们学生时期。

之前有说过,两个人自联谊之后,感情就突飞猛进。互相跟着去蹭个课也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久而久之,李佳宜自然认识了莫子俞的笔迹。不过最让她记忆深刻的一次,是莫子俞偷偷写给她的情书。

那天下午,他们在图书馆自习,李佳宜起身准备去拿书,莫子俞说:“看什么,我帮你找,正好我去还了这本书。”

“《基督山伯爵》,谢谢你啦。”李佳宜笑着说。

莫子俞比了个“OK”的手势,去帮她找书了。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把书递给李佳宜。

李佳宜接过书,翻看了起来,不一会儿,从书的夹缝中掉出一张纸条,打开一看,是一首匿名的小情诗,“你的眼睛,是我想要的模样;我想,遇见你是这辈子最好的安排。”

初看没有发现什么,只当是上一个借书者遗留下来的,可是细细一看,这个笔迹异常的熟悉,好像是莫子俞的!绝对不会错,自己跟着他蹭了那么多课,光是看的就能分辨出来。

李佳宜瞪大了眼睛,看着对面的人,莫子俞好像有什么感应一样,也抬起来头,说:“怎么了?”

李佳宜连忙摇了摇头,说:“没事。”

这是什么情况?莫子俞的东西怎么会在这本书里,是他随手写下的,还是写给谁的呢?李佳宜的脑子里乱糟糟的,很久都没有翻动过书页。同时,她也忽视了莫子俞嘴边的微笑。

“李小宝!”莫子俞提高了嗓音,“想什么呢?喊你好几遍了。”

李佳宜随口说:“基督山伯爵!”说完她就后悔的想撞墙了,怎么说话都不过脑子了呢!

莫子俞没有说话,一副认真思索的表情。

李佳宜连忙掩饰着,“哈哈,我随口说的,那个,咱们去哪吃饭啊?”

“李小宝,书里的纸条是我写的。是写给你的”莫子俞笑着说。

李佳宜愣住了,他说什么?是他写的!他承认了!不对,他竟然还记得!

其实,当时莫子俞去还书的时候,手里就握着那张纸条,本想偷偷的夹在李佳宜的某本书里,刚好她要去拿书,正好给了自己机会。那个时候,他还不敢告白,只好偷偷的写了匿名的小诗,只是他不知道,李佳宜早已能够认出自己的字迹。

李佳宜过了好久才回过神,车子也已经停好了,她机械的跟莫子俞下了车,来到了豪华酒店门口。

迎宾小姐笑容甜美的把他们引了进去,莫子俞已经订好了位置,待坐好之后,菜就陆续的上桌了。

在开餐之前,一个穿着燕尾服的侍者,推着餐车,走了过来。

这时,莫子俞站了起来,无比绅士的朝李佳宜走了过来,侍者把握好时间揭开盖子,一个精致的戒指盒安静的躺在盘子的正中央。

莫子俞拿过盒子,单膝跪地,深情款款的说:“李小宝,做我女朋友吧!”

李佳宜被眼前的鸽子蛋晃花了眼,太土豪了!不对,现在不是感慨这个的时候,现在最重要的是该怎么办?

周围用餐的客人被他们吸引,纷纷投来热烈的目光,钢琴演奏者也配合着弹奏出欢快的曲子。一时间,场面温馨又幸福。

众人见李佳宜没有反应,起哄着“在一起!”

莫子俞诚恳的说:“李小宝,我们错过了一些日子,但是,我不想再错过更多了,在一边吧!”

李佳宜没有办法,伸出了自己有些颤抖的手,让莫子俞把戒指给自己戴上。

顿时掌声雷动,莫子俞脸上是难以掩饰的幸福,温柔的牵起李佳宜白嫩的手,轻轻的吻了吻手背。李佳宜甚至能赶到他呼吸的温度,被吻过的地方就和触电一样酥麻。

李佳宜等莫子俞坐下之后,小声的说:“莫子俞,我还没有答应你。”

莫子俞有些不解的看着她,没有说话,好像在等她的解释。

“你是莫氏集团的总经理,想要站在你身边需要很大的勇气。其实,在那个时候,我就知道纸条是你写的了。我喜欢过你。但是,这不代表我现在就能够接受你。我相信,现在一定有不少名媛淑女喜欢你,所以,请给我一些时间,我需要先打败我的自卑。”李佳宜没有停歇的说了一大堆。

莫子俞笑着说:“小宝,你说这么多不累啊!好,我给你时间,不论多久,我都等你。”

李佳宜心里其实已经有答案了,只是,她需要让自己冷静一下,正准备把戒指摘下来还给他,却被莫子俞按住了手。

“这个,就暂时在你那里保管,这是我唯一的要求。”莫子俞不容拒绝的说。

李佳宜看着闪瞎眼的鸽子蛋,犹豫了很久,才点了点头。

吃过饭,莫子俞把李佳宜送回宿舍。

临走的时候,李佳宜拦住他,说:“明天不许送花!不许来楼下等我!”

莫子俞嘟着嘴说:“李小宝,我是在追你,不送花送什么?不来楼下等你,怎么追你啊!”

李佳宜说不过他,瞪着眼睛耍着赖,“我不管,反正不允许!”

莫子俞没有办法,可怜兮兮的开着小车回家了。

其实,李佳宜并不是抗拒他的殷勤,只是他现在是经理,应该会比较忙吧,就像当时他为了公司,消失了整整三个月。

等李佳宜回到宿舍,笑笑眼尖的看到她手上的鸽子蛋,发出了无比尖锐的惊叫声:“啊!李佳宜,你傍上哪个大款了?”

李佳宜把手藏在身后,不说话,奈何笑笑不放过她,硬是把她的手拉了出来,细细的打量着手上的戒指。她的手指本来就细长,带上戒指之后更是显的纤细。

“佳宜,是粉钻啊!一看就不便宜,好像是哪家珠宝行的新款,前段时间我还看介绍来,后面好几个零。你能不能帮忙问问你那个土豪有没有什么弟弟或者哥哥之类的......”笑笑盯着戒指絮叨着。

李佳宜觉得,她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抽回手说:“很遗憾的告诉你,他家就他一个。”

笑笑撇着嘴,说:“佳宜,这么大的金主你竟然掖着藏着不告诉我!”

李佳宜拍了拍她的脑袋,说:“他不是金主。再说,感情不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

笑笑鄙视的说:“那是说你们这种有了物质基础的人,对于我这种贫困少女来说,没有物质的爱情就是放屁。”

李佳宜不再和她争辩,想着今晚简直就和做梦一样,抚摸着手上的戒指,眼睛里是挡不住的欢喜。

明哲在孟凡家吃过饭,帮他收拾了碗筷,就告辞离开了。

能够和孟凡走的这么近,是明哲之前都不敢想象的,毕竟那个人是那么优秀。明哲慢慢的往宿舍走着,回味着和孟凡的交谈,心里尽是满足。

突然,手机响了起来,是李毅打过来的,接起电话开玩笑的说:“嘿,李毅,你小子,怎么想起我来了。”

李毅的语气有些喘,好像在追什么人,“明哲,我见林微了,真的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