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竹之间
真奇妙,她嫣然一笑。这世间真的有人能保护自己吗?她不信。
乌锦瑟来到这间屋子之后,帮他打扫清洁,将那霉斑一一擦掉,还有那发霉的被子通通洗了,就连王建堆了几天的衣服也被她洗了,晾晒起来。
这一日,天朗气清,是梅雨季节里难得的好天气。屋外的竹竿上挂着一排排的衣服、裤子、亵裤、被单,火腿煮笋的香味悠悠穿了出来。李逸朗微眯着眼睛,那小竹楼似乎也变得雅致起来。
对,就是雅致。曾经落败的小竹楼,此刻光洁莹润,竹子的黄经过岁月的磋磨更加如玉润泽了些。
他站在那里,闻着衣服上传过来的皂荚味道,不可置信。什么时候好友有了这等闲情雅致?
王建是桂花乡的一名秀才,家穷,久试不第,蜗居在这小竹楼里,少与人接触。若不是自己接济,他王建连酒都喝不起。每一次见到他胡子拉碴的样子,李逸朗的心里就有一种得意。
李家是商贩之家,并不是很受人尊重。加上李老爷子六亲不认的架势,这桂花乡对他们李家早有怨言。偏偏李老爷子有一颗求功名的心,逼着他最宠爱的孙子读圣贤之书。这桂花乡虽然身处皇都近郊,但真正的读书之人还是没有几个。因此李老爷子即使看不上王建,也没有阻止李逸朗跟他接触。
李逸朗从来都是怀着半鄙视半同情的心接近他的。三餐不继,衣衫鄙陋,苍白的脸上胡子拉碴,一头黑云乱成鸭窝。这样的王建,才是那个被人鄙视的王建。
怎么此时,这里似乎干净了很多?
他踩在地上,只觉异样。仔细一看,一层薄薄的沙垫在地上,那沙是黄色的,一看就是湖边的沙子。沙中还有一些鹅卵石,似乎也是从湖边拿过来的。它们被拼成了一个个六芒星的图案,原来凌乱、长满杂草的道路,此刻也整洁了一些。
他的登云靴踩在上面,有些咯脚,但不知道为什么,头脑却有一丝清明的感觉。
他闻着香味走了进去,看见好友穿着白色葛衫坐在那里,一脸肃穆。
桌子是胡桃木的四方桌子,下设四条宽板凳,很简陋。他也不嫌弃,一屁股坐了下去,拿出酒来,“王兄,今日有这么好的菜,怎么能没有酒呢?”
王建见他来了,脸露欣喜。又见他将酒摆上桌子,连连摇头。“我答应了我小妹,不能喝酒。”
“你什么时候又来了一个小妹啊?”李逸朗满不在乎。
他用筷子在那搪瓷碗里晃了晃,见几片火腿与竹笋住在一起,还有酸菜。他的脸上就有了一些不屑,“王兄,光吃这些怎么能饱啊?走吧,我带你去香云楼喝一杯!”
香云楼是这桂花乡最上档次的酒楼,一般只有乡绅土豪才去得起。王建一个人住的时候,经常跟着李逸朗蹭吃蹭喝。但是此刻,他犹豫了。“我小妹花了那么大精力给我做了饭,我就不去了吧!”
这时,一片雪白走了过来,带着幽兰的香风。她的手里端着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一个汤碗。汤碗是极为普通的粗瓷碗,很大而已。上面浮着一层红红的辣油,还有一些花椒颗粒浮在上面,但看不到里面是什么。
不过那浓烈的辛香袭了过来,即使是吃遍山珍海味的李逸朗,此刻也流出口水来。他走了过去,看着那碗里,好奇地问道,“这里面是什么啊?”
“辣锅鱼片。公子,你让我将这个放在桌子上再跟你讲话,好吗?很重!”那女子嫣然一笑,如同红尘携着滚滚黄沙而来,李逸朗呆愣在那里了。
天仙啊,天仙一般的人物。
鹅蛋脸,秋水眼,黛山眉。一颦一蹙,万种风情尽在眉梢。低头时,乌云散落在肩,千种娇羞难以形容。抬头时,明艳如火,眸光闪动,秋水伊人。
她一袭白雪蓉绸,腰身柔软。身上并无饰物,但整个人端方无比。就算是世家大族的女子,也未必有这样的风情。
他禁不住凑了上去,“姑娘,敢问芳龄几何,可曾婚配?”
王建咳嗽了一声,没有想到自己的好友这么沉不住气。但见乌锦瑟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心中火气也燃了起来。“逸朗,我妹子刚来,你让她将东西放下,行吧?”
李逸朗横眉扫了一眼王建,心中很是羡慕这个傻子的艳福。凭什么这么美的女子要跟他在一起,明明他比王建优秀得多。
他坐了下来,夹起那红油汤里的鱼片,只觉得舌头都炙热起来,那辛辣、芳香一下子冲进鼻子里、嘴里,感觉可以将舌头都吞掉。那鱼片入口即化,他吃了一片,根本没有找到感觉。于是便夹起第二片来。
王建见他吃相如此凶残,皱着眉,“李兄,我妹子好不容易从湖里给我抓了一条鱼起来,请你给我留一点好吗?”
原来,乌锦瑟在洗衣服的时候,看见湖中有鲢鱼在游动,便临时起意抓了一条。此刻李逸朗吃得正欢,严厉拒绝道,“你以往吃了我那么多东西,眼下我吃你一条鱼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你可不要这么小气。”
王建只觉得自己的皮都快被他剥了,脸上有些挂不住。“李兄,我是吃了你不少东西,但是你不能在这里说出来啊。”
他说完之后,瞟了一眼乌锦瑟,无地自容。
乌锦瑟温润的眼神望着他,浅浅一笑,露出一个梨涡。“大哥你放心吧,以后有我在,你再也不用吃他的东西了。”
李逸朗听见之后,就放下筷子,心中颇为不服气。“怎么着,吃了我的东西反倒是我的错了,这天底下有这个理吗?”
王建根本没有想到,他会将这件事情拿出来反复说,他的心里更加觉得难受。
乌锦瑟知晓他的心思,于是挡在他的面前,看着李逸朗说道,“若是你当初请客的时候是这种态度,我哥也不会去。乞人便知不识嗟来之食,我哥乃是桂花乡的才子,更加不会这么做。是你一直死皮赖脸的求他去,他才会过去的。”
这话倒也不假。
李逸朗腹中草莽,偏偏有一个逼他成才的祖父。当他写不出文章的时候,便会请王建吃饭,然后王建手书一篇文章,再由李逸朗誊抄,交回去了事。所以王建也不算是白吃白喝。
只是以往两个人那么亲密无间,此刻竟然因为这种事情翻旧账,王建只觉得脸有些挂不住。都是因为家贫,才会这么遭人诟病。
李逸朗见王建躲在女人背后,心中更是鄙视。但是见到那护着他的女人是人间难得绝色,心中的妒忌之火形成燎原之势。凭什么他王建这么一个穷酸鬼能够红袖添香,他偏不让他如意?
他做了下来,一脸堆笑。“好吧,过去的事情我们就不提了。只是妹子,你做的菜这么好吃,我从来都没有吃过。我想,就是连天香楼的大厨也做不出来,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学来的啊?”
乌锦瑟知道他在试探,但并不怯场,“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哥这里这么多书,我从书上看来的。”
“是吗?哪一本上有这么好的食谱,给我看看,我带回去让我家厨子也学学。要是做不出妹子这样的好口味,我便一刀宰了他。”
他说到后面越发阴狠,乌锦瑟抬眸,眸色深深。“公子,独家秘方,旁人是学不来的。即使给了你,你也求不到,何必勉强?”
她话里有话,让李逸朗很不舒服。
他起身,看着王建,“本来今日还想带你去看看流风先生的,但是你已经有了暖玉温香,看来是不需要继续求学了。”
王建的脸通红,憋了一句,“你说什么呢,这是我的妹子,你可不要乱说。”
李逸朗潇洒一笑,“是不是妹子,你心里清楚。我跟你相识这么久,怎么没有见到你有这么一个妹子。说谎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表情。我还不了解你吗?你心性耿直,一说谎就会脸红。若非如此,我也不会和你交这么久的朋友。”
王建低下头去,心中有愧,只觉得自己对不起这个朋友。
但乌锦瑟全然不在乎,她杏眼水汪汪,但却很镇定地望着李逸朗,“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不需要你来诟病。我们男未婚,女未嫁,即使不是兄妹,也无妨。”
“你……”李逸朗没有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齐云国虽然民风开放,贫家女子也在外面经商讨生活,但总归是礼教治国。这女人生得美艳,却说出这样的话来,简直就是不知廉耻。
王建的脸也红了一些。
他没有胆量承认的事情,她却明晃晃地说了出来。
她那么貌美,还很勤快,来了之后将他的小破竹楼收拾得干干净净,不仅洗了他的衣服、被子,连他的亵裤都帮他洗了。而且,她煮的菜很好吃,即使是天香楼的大厨都比不上。这样的女子,怎么能不让人心生惦记?
只是他一直都很自卑,因为他配不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