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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离恨天的拜访
“啪。”苏博宇毫不留情的给了他一脚,“欺骗我的感情。还以为你病了呢!”
“哎呦!”出来的鬼派刚好目睹这一幕,“宇哥!你下手太狠了吧!?”苏君一脸伤怀,仿佛被骗了清白似的。
“好了,别闹了,有什么事情进来再说,外面冷。”鬼派把他们接进来,给了苏君一床棉被和一个火炉。
烤着火炉盖着棉被的苏君很快便睡的很香甜。甚至还发出轻微的鼻鼾声。
看着他无忧无虑的那样,旁边的两只不由得又是一阵羡慕。
“对了,我今天在父亲房间找到了一些可疑的红泥土和凶手的发丝。”说着苏博宇就拿出了他找到的一些线索,“就是这个,你帮我查一下,哪里会有这种红泥土出现。尽量越快越好。”苏博宇一脸焦急。
“好。”鬼派拿着泥土看了又看,甚至放到鼻下嗅闻,最后他失望地告诉苏博宇,“抱歉,这么多年来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土,这种土有一些奇怪,大姐凶手的鞋底应该已经存在了有一段日子了,并且还有一种莫名的血腥味。”
林棠将特制的绿茶端过来,顺便瞄了一眼鬼派手上的泥土,想也不想地就说:“这只是一些黄土而已,它的红色是因为沾了血,在一些鱼龙混杂的地方,比较容易找到这样的土。”
黄土?沾了血?有一段时间?这一切的一切串联起来,将编写成一个美妙的故事,这就说明凶手杀的,并不止一个人,可是苏博宇却又找不到这些东西之间更多的联系。
“今天你们就别回去了,就在我这住一晚吧,明早我差人去那些乱的地方看看有没有类似的黄土。”鬼派打了个哈欠,毕竟从睡梦中被人叫起来,不是件愉快的事情。
“好。”苏博宇答应了,拿了一床被子就去隔壁的房间睡,“谢谢你,鬼派,这么多事情,一直是你们在帮我。”
“都是兄弟,谢什么?你,我,还有苏君。”鬼派看了下熟睡的苏君,“我们三个,永远都是好兄弟!”
“当然!”苏博宇笑了笑,这么多天,这是他唯一的一次开怀之笑。
……
这一晚,苏博宇睡得异常安稳,自从他爷爷死后,他多久没有睡得这么香甜了?到了饭点,他才迷惘的起床。
“你这是要睡成猪了么?”鬼派笑了起来,“没想到你堂堂苏家大公子也有这样的时候。”
“对啊,宇哥,昨晚醉的什么梦啊!?这么让你留恋?”苏君一脸不怀好意地说。
“滚开。苏君,我说你最近怎么越来越欠揍了呢?”苏博宇举起拳头。
“我才没有!”苏君不服的反驳。
“好了,快点来吃饭了,早膳你就别吃了,直接用午膳吧。”鬼派招呼着苏博宇,并且让林棠去端了一杯苏博宇最喜爱的绿茶爽爽口,“林棠,你也一起坐下吧。”
“是,谢掌门。”林棠依然面不改色地……莫名高冷。
月黑风高之日,鼠辈害命之时。老话了,防人之心不可无。
离恨天人才辈出,高主怜英才。
李歌年方二十有七出头,年幼习武修意,到了十六那年便名满达州,号“百年难一遇”。平时间的娱乐消遣,除开青楼酒肆,便是蓄力养气。
修炼,早已成为了习惯。他以此为乐并孜孜不倦,功臻化境的他三剑斩一人,也可徒手取内脏,更甚两指穿透人头。
时逢李歌十五岁的那一年,达州有一江湖人江德,使一把百斤重锤,要是逢人对上了眼,一锤下去便叫你脑浆四溅。江德有一嗜好,虐尸。当年成名已久的“九头蛇”石九,便是在那重锤之下被锤碎了四肢。在这之前他也早已被锤破了脑壳。
江德闲来无事便喜到酒肆吹大话,号称达州以内未逢敌手。得绰号“无敌手”江德。
“无敌”,当然是在十五年以前。
此月里小雨连绵不绝,颇具诗意。李歌如往日里到“一碗达天”酒楼送酒,途遇大家闺秀少不得嬉笑打闹,但双肩挑的三百斤竹叶青,却无一滴洒。可耽误了一个时刻,免得酒楼老板怪罪,他唯唯诺诺的向店家小二好话说尽,却不得理解。
“无敌手”江德,死了。一支筷子插在喉咙。
酒楼老板一身杀意,怒视李歌。手指还染着江德喉咙里的烂血。他回过身掌掴了李歌三个血巴掌,并让他去向江德结账,便收下了三百斤竹叶青。
李歌怎么向死人收钱呢?“无敌手”江德何故得罪了“大老板”赵成呢?
一天之前。
“无敌手”江德到这“一碗达天”,点了最贵的菜,最好的酒。大桌大桌的往街上扔,原因是店家小二头一天不给他赊账,按道理,“无敌手”应该已经锤死了店小二,那又是为什么店小二存活至今呢?原因是,没有人敢不给“大老板”赵成面子。
得罪了“大老板”,到哪里去找酒喝呢?这方圆百里没有第二家酒楼,原因不是没人不想卖这个酒,老话了,没人敢不给“大老板”面子。
他江德又是何德何能,胆敢得罪“大老板”呢?近白两白银的的酒菜,一桌一桌的往外面倒,吓得酒楼客人避之不及。但这不至于是赵成痛下杀手的原因,相反他乐呵呵的盯着店小二为江德上菜。
大人物的气度。
江德扔这酒菜扔得累了,便结了帐,往店门外一坐,大锤竖放在身旁,就这样躺在了这地下。吓得一些要酒喝得客人,纷纷逃之夭夭。一直到了傍晚。
“还请给我赵某人几分薄面,这坛竹叶青,算我送予江兄弟。”说罢他吩咐店家小工把店门收拾干净。
“江某睡觉之时请勿打扰,惹得我不高兴了便烧了你这小店。”
江德在等,在等赵成杀了头天里不给他赊账的店小二,江湖人好的,就是这一口面子。他有这个资本,毕竟十五年来只有他杀人,没有人杀得了他。
在他幻想的时候,忽然就喉咙一热,睁大了圆眼却不再有转过头的一口气。
江湖忌讳背后杀人,但有谁敢,说“大老板”在背后用一支轻薄的筷子,插死了江德呢?
没有人敢不给“大老板”面子。
千不该万不该,赵成不该打李歌三个血巴掌。
一年后。
李歌自从那三百斤竹叶青的债务被拖欠了之后,便每天等着江德死而复活。好为他结账,他破烂了衣衫黄了白牙黑了皮肤,成为了不折不扣的乞丐,而江德当然也不会死而复活,穷到了走投无路,怎么办呢?
当然是去找活人要钱。他把江德那大锤卖了二两白银,买了一身撑头的衣衫,剃了杂乱的碎发,敲碎了几颗又烂又黑的牙。
步行了大约二三公里。到了这“一碗达天”店里。店小二当然已认不出他了。而李歌现也已了无牵挂,因为父亲在头一天里因为无钱医治疾病而亡,他现在只想杀人。
一支筷子,三个人头。“大老板”赵成,店小二,“山里虎”林爆。
李歌只发五成力,便杀死了三人。
父亲已死,无人看管。
两小时前。
赵成今天备了最好的酒,最贵的桌椅,最好的酒菜。只为了迎接多年挚友的来访。
林爆与赵成,自幼相识从未背叛,一人垄断这方圆百里的酒菜生意,另一人则称霸百里之内的布匹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