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往事2
那天我站在路边等公交车,书包里装着一堆参考书,和复习资料,我看了看腕表的时间,已经离约定的时间越来越近了,一个漂亮的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把原木色的吉他,那个时代并不是人人都可以穿的起的黑色的耐克牛仔裤,他的头发,有一丝长,随着风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他脸上的表情是一种看破红尘的清淡和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成熟。
他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食指敲响了吉他,朝我并没有流氓气息的打了一个口哨。我有点害羞地悄悄地低下头,突然觉得自己平静无奇的十六年岁月有了些许的斑斓,我似乎想起了什么,然后笑了,但我知道我那种微笑,那种心动可能只会出现过一次,再也不会出现第二次了,因为往往第一次才会更让人有记得的必要。
至于我曾经的生活,它像是快要干涸的沟渠,它给人的印象并不深刻,但它着实存在我的人生里,川流不息地流淌在我的生命中。而且,一直绝望地歌唱。
而歌唱的旋律,如同哑掉的嗓子唱着嘶哑的歌,心痛却也要坚持听完。
那个让我明白这世界上不只是痛的男人,是阿坤,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少年。
分手的那天,他提了一个大箱子给我,我记得那天我妄想自己一个人把箱子带回家,可是发现箱子很重,简直是坠手的疼,他对我说,不用了,我帮你提回家就好。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知道里边全是碟片,大概那个不知道过了多久肯定是很久以后,那些碟片里除了摇滚还是摇滚。我说的很久之后真的是过了很久的很久以后,因为那段时间适逢爷爷生病,家里没人我又孤单,所以便跑到阳台上,一直听摇滚乐听到天亮。
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敢打开那个箱子,我想起来阿坤难过离开的样子就会不好受。
他很爱我,可他不能改变我内心的阴郁。
我的内心依然绝望,只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鬼情愫,我只有在心里充斥着暴躁和难过,还有一张张形容枯槁的脸,在陌生的路上看到不同的脸,满是绝望的脸,满是难过的脸,看着满是行人的路上,人流川流不息,满是汽车的公路上,灯光肆意地挥洒着,我看到了满目的黑色,满目的痛苦,满目的难过。
我弹着吉他蹲在街边,佯装成一个流浪歌手的模样,只有我知道我有多想流浪。
我从来不是一个优秀的孩子,外表不出众,极短的头发,清瘦的身材,没有江楠那般的淑女和优雅如果我哪里让人着迷,恐怕只有一腔不自由毋宁死的感慨。
那是我的十六岁。
拧巴的十六岁,拧巴到觉得全世界里只有自己是最差的,拧巴到从来没仔细看过自己的五官是那样细致,拧巴到遇到喜欢的人也不敢跟他有任何牵扯,拧巴到,拧巴到只想自己陪伴自己过完一生。
我是在一片樱花树林下,又遇见了阿坤,他在和好兄弟沈亮交换摇滚碟片,我抱着吉他走到沈亮身边,“兄弟,碟片?谁的?”
“beyond。”阿坤的声音富有磁性但是很好听。
“在香港只有beyond,没有摇滚。”我把手放到吉他上,随便弹出一曲《光辉岁月》,我分明记得那天阿坤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期待。
阿坤是个叛逆的学生,叛逆到无视校规,一个男孩子疯狂的迷恋着那些团队,蓄着长发,却也是帅的一塌糊涂。
我偷偷的喜欢着他,那个年代看一部电影很困难,我偷偷地去看了一部电影,我忘了具体内容了,只记得那是一部日本电影。
在那部电影中,有个喜欢唱歌的少年,他住在一个阴暗潮湿的阁楼里,每天抱着吉他,坐在床上,用右手拨着同一个和弦,在电影结束的时候,是樱花应该凋落的时节,大朵大朵的樱花随风飘落,樱花树下,有一个女孩子站了很久,而那个抚着和弦的少年却不曾下楼,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那个女孩子。然后是那个站了一夜,腿已经麻木的女孩子,她一瘸一拐的离开了所有人的视线,背影孤独,形单影只。影片最后的台词是,她看着那扇窗,眼睛里蒙着泪水,她说:请你在天亮的时候打开这扇窗,跟我说晚安,因为我可能再也陪不住你了。
看完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我把自己想象成那个女孩,而阿坤则是那个男孩。
“所以,那个时候,你是真的喜欢阿坤?”江楠突然打断叶幸的思绪和话语,询问她。
“是啊,初恋吗,那个时候的阿坤确实很迷人。”她啜饮一口奶茶,喃喃。
“不过那个时候你怎么会觉得自己哪里都不如人,我记得以前你特别惹眼,背着一把吉他,细腻精致的五官。那个时候,我很羡慕你,觉得你洒脱任性,有一票关系那么好的朋友。”江楠捧着一杯奶茶说。
“可能吧,也只有你会觉得我比较好吧。”她喝了一口奶茶接着回忆以前。
那个时候mp3还不普遍,老爸托人从国外给我带回来一只,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
我总是习惯戴着耳机听着暴躁的歌,我没有办法把自己完完全全暴露在人群里,因为我不知道在我的生命里还有谁是不可替代,很多人拿下我其中一只耳机时我的耳朵往往已经被震的发麻。
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有谁注意我,我只知道我会故意路过阿坤的班,让他看我一眼。
后来,我会在我练吉他的草坛上遇见阿坤,阿坤每天都会听我弹吉他,弹完以后,他拉着我陪他去天桥。
我和阿坤总是喜欢在天桥上乱荡,抚着吉他发出尖利的声音。那些一辆辆在我脚边匆匆驶过的车,打着耀眼的远视灯,把灯光在我们脸上匆匆扫过,看着身边匆匆走过的好看的小姑娘,我抱着吉他用手扫出几个不成曲的调子,而阿坤蹲在我身边总是笑笑,看看我,然后坐在一旁弹起了一首歌。
“叶幸,你头发,可以蓄一下了,雌雄莫辨的成了小帅哥。”他笑着揉着我短短的头发,摸起来很软的雏鸟毛。
有时候我们仅仅是在街上抱着两把吉他不知疲倦的走着,像两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遇见24小时营业的超市我们就进去买咖啡,然后双手捧着暖暖的杯子,看着氤氲出来的雾气,扑在脸上。看见好看的广告牌或者店面大呼一声,艺术。
两个人有很多共同话题,但在一起只是朋友,隐秘的朋友,就连沈亮都不知道的隐秘朋友的关系。
从学校貌似陌生,从外边却熟的不得了。
我和他总是喜欢走在人烟稀少的路上,我不用怕会被人怎样,因为我身边会有阿坤保护,阿坤跟我说他喜欢沉默的人,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沉默的人大部分都和我一样乖巧善良,我们在路上走着,会时不时走到公用电话亭拨通几个朋友的电话,然后告诉他们晚安。
我一直以来都觉得阿坤说的那句话,特别富有哲理性,他说,沉默的人往往善良,后来一想确实是,毕竟祸从口出吧,往往很多人都是不善良在那张嘴上。
我和阿坤在很多事情上都有着惊人的一致性,比如不爱说话,却很爱唱歌,很爱听歌,听歌也会找看起来比如另类的,比如摇滚,但,这并不是在炫耀与众不同,这只是在宣扬我们的情怀,我特别喜欢听到有人说,看啊,这就是我们学校那最配的一对,他们俩什么都特别一样,成绩也都特别好。我喜欢来自于不同人的艳羡和夸赞。
阿坤最后还是选择融入了我和沈亮的圈子,不容拒绝的,这个潇洒桀骜的摇滚少年最后成了我们圈子里的一员。他本来在整个高中就有一定的名声和地位,自从进了我们的圈子我们的圈子更是大家讨论的话题。
到现在沈亮都以为,阿坤是他带入圈子里的,因为我离开,他的内心总会有几分不安。
她拿着杯子浑身发抖,终于开始掉落第一滴眼泪。
“原来你们之间,早就暗生情愫了。”江楠抱了抱她。
“是啊,早就暗生情愫了。”她顿了顿,“那个时候我谁也没告诉自觉配不上阿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