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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往事1

作者:墨逸 | 发布时间 | 2017-08-19 | 字数:2812

叶幸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爱玩爱闹?还是不爱说话?

唉,好吧,叶幸就是我。

我呢,是一个女生,很普通普通到可以低到尘埃里的女生。

要说我的优点啊?

我……我的皮肤还算不错吧,虽然不如鸡蛋清那样白,但摸起来顺顺滑滑,从小到大我脸上没有斑没有痘,虽然我黑了一些。

但是小麦色,难道不是健康的肤色吗?

哦对了,我身体还算健康吧,长这么大,我很少生病,感冒都是少有。我去医院的次数却不算太少。但是之所以会去医院,一般都是因为在胡同跟别人打架受了小伤。我的眼睛不大,但是如果一个人眼大无神,难道不是更难看吗?

我的人缘也还不错的吧,一群乱糟糟的朋友也很多,会给我捧场。放学后在胡同里聚众乱玩,鼓捣鼓捣邻居家的狗猫,戳一下邻居家的鸡鸭。

虽然我有那么多的异性朋友,但大部分都是兄弟。

漂亮的小姑娘们毫不免俗的穿着好看的裙子,文文雅雅的站在一侧,看着我们疯。

还有……

呃,就先说这么多吧。

说起来,我也很尴尬,我觉得有点奇怪,就是从小到大基本上没有听到有谁会夸我,大部分都是平淡无奇的评论和评价,比如,那个姑娘有点黑,对,就类似于这种事实的评价。

我是不会承认的。

但是在我的期待里,我是真的很希望我的爸爸妈妈,我的老师我的朋友,我的姐姐哥哥都可以夸我一下,什么都好,比如夸夸我肤色健康,眼睛有神。

不管夸我什么,都好。

为什么啊,为什么没有人夸我呢,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所以我养成了一个习惯。

一有状况发生,在我心里就会冒出一个声音,大声得夸奖着这一个相貌平平成绩平平一切平平的女孩子,这不是自恋这是为了自己找自信。

我是个不解风情不够温柔的女孩子,从小都是。

因为没有人夸我,所以长大之后我学会了夸自己。

我并不是一个用功的学生,更谈不上聪明,我努力得考上一所不算太差的学校,努力的做着自己不太擅长的事情。

我几乎遗忘了,当初是为了什么,费尽心机一定要来到当地这所最好的高中的,大概只想要一个夸奖和表扬。

而我,第一次遇见江楠时,她已然是个喜欢穿着白色t恤下身会搭着一条浅蓝色牛仔裤和一双小白鞋的小淑女了。

她有一个关系不错的男闺蜜,那个男孩子特别文弱,特别细致,特别文静,特别……不爱说话,跟他们这一群野孩子有着天壤之别。

她笑起来的时候很漂亮,她的长发会老老实实搭在身后,她的模样很精致,她人,很好。

她有一个还不错的男性朋友,叫做林孟祈,听说是市长之子,倒是没有那么一分官二代常有的桀骜,只有一份文弱和温润如玉的气质。

而她也只偶遇过他两三次,像他那种看起来就不好接触很敏感的男生,她也不太喜欢,更不太希望更不可能走太近。

“有人刺君!”

我怒发冲冠,把包着数学书皮的书摔在桌子上。随即屏住呼吸,说时迟那时快,风驰电掣地一甩手,“啪”,将右腿上还在吸血的蚊子扇个正着。

鲜血四溅——只是纠结半天,这只死蚊子怎么偷吃了我身上那么多血。

“你脑子里进水啦?现在可是上课时间伙计,吱吱呀呀,一惊一乍。”同桌江楠狠狠地鄙视了我一下,那张原本红扑扑的苹果小脸,略有煞白,心有余悸的抚抚胸口显然受惊吓不小。

抬起头四处看看,发现周围的老兄和老师直接把眼光砸到我的身上,一阵疼痛之后,我连忙趴下,作苦读温书状。

还好老夫顺利度过了这次劫难。我不怀好意地把那只死蚊子的尸体放到江楠的书本上:“嘿嘿,我打它的时候,是不是帅爆了?”江楠皱着眉头说:“你这货,还不好好学习,你就是在浪费你那珍贵的时光。”

“它能在温柔乡中暴毙,绝对算是便宜这小混蛋了。”我将死蚊子的尸体扔到地上一阵乱踩。

仲夏夜,微风。窗外月光还算明亮,温柔的把这漆黑的夜劈的四分五裂。

江楠的短文填空已经完成一大半。我把头探过去:“快点啊,写完了我帮你看看,对对答案讲讲什么的。”她低垂着眼角,眼里全是对我的怜悯:“唉,少女,你迟早有一天会明白什么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我立刻拿起薯片残忍地勾引她:“想吃薯片吗,小宝贝儿,想吃就快点写。”她果然不在说话,加快速度,一阵狂写。

说实话,我并非不会做那些让人恶心的想吐的试题,只是我玩心太重,实在是想多有些力气来玩乐。权衡利弊,我还是觉得我和江楠可以来一场师生所不耻的交易,我买薯片,她写作业,然后我在抄。

江楠不是个寻常的角色。成绩顶尖,文学底蕴丰厚,单词词汇量大,一副谁都不惧但又颇为谦虚的大侠气概,她帅气的写作样子令人出神。

待我一阵勤思苦想之间,江楠终于完成了大作。我直接将她的试卷直接夺过——顺道夺起我的断情笔在那张纸上一阵乱画,一场作业有质有量的批量生产就这样轰轰烈烈地开始了……这时候,一旁的江楠又惯例开始恨铁不成钢的圣经:“我知道你聪明,成绩又不差,可是你不能总是这样啊。你要知道你可是要参加八股取士的人!亏你看了那么多武侠,难道你不知道打架之前先磨砺兵刃??”

说话真的是比我妈还要唠叨。还好我从小就在我妈那练出了厚厚的脸皮,早就对她的抱怨免疫,我顺手抄起卷子拿起笔。现成的答案,加上我快的要命的写字速度,一张卷子很快被我写完了。

一二节课之后,我拿着钱快速地奔向隔壁店铺,对着小卖部的老板大喊:“两包乐事,我要黄瓜味的。”我知道,江楠早就在老地方等的花都快谢了。

江楠的本质是一个吃货,一见到我送的贿赂品,她立刻笑得连眼睛都看不见了,趁我不注意,不,她明明看到我在盯着她,虽然如此她仍是直接从我手里抢走了罪恶的薯片,立马撕开,她先吃第一口,吃的她津津有味,每次我俩就这样坐在操场上,看着天边的月光,感受着美丽的空气,然后唇齿留香的去赶下两节课。

我不是特别喜欢吃薯片,比起薯片我更喜欢我老妈做的饭,或者是水果。江楠是个极度喜欢美食的小姑娘,对本市现存的美味视若珍宝,该去哪儿该去吃什么,她是绝对的权威。和如此爱吃又漂亮的小姐姐做同桌,她绝对是改变了我的饮食习惯,她基本上每天都会给我带来她对美食的新奇感受,她的母亲特别贤惠,本来就是官家女孩儿的她,吃到的东西自然就会新奇一些,比如周一她吃到的是大米把子肉,她会回来给我说大米把子肉是怎么做的,味道如何,怎么样吃更好吃。

而在操场的时候,我们两个就是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的转,直到那包薯片吃完,我们两个才会回到教室进行新一轮的学习。

她在我身边不停地聒噪着班里谁帅谁好看,谁学习好,她对我们班班长有过很多的夸奖,比如人长得帅,学习又好,人还可爱。

现在那个班长叫什么名我也不太记得了。

她吃完薯片走到教室,还会情不自禁地砸吧砸吧嘴,跟我说,同位你买的这个真的挺好吃,你能不能下次再给我买?

趁着班主任没来,我会告诉她,好啊,下一次我买给你啊,只要你写作业就行。

我突然有一种和她在一起很长时间的错觉。

晚风静静地扑在我的身上,她的眼眉被一瞬好看的光拂上了一层金色。月光倾泻而下,遍地流淌,在我俩身上渡上一层美丽的颜色。

我站起身,拍拍裤子上的土,一本正经的告诉她:“江楠,你真像一个天使。”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和江楠的革命友谊就开始了,那个时候是高一,我还特别嚣张的时候,江楠在外人面前向来是一副高傲冷艳的女神模样,只有在我身边才会现出她可爱的那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