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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授权,金禅脱壳
第五十三章 授权,金禅脱壳
唐明远一边这样说,一边注意观察家属的面部表情变化。见她没有表示出明显的反感,就接着说,当然,打官司是要花钱的。
这方面你们也不用操心,这个钱,我现在还能出得起。只要能打这个官司,花多少钱都是我的。
至于将来如果官司赢了,咱们说清楚,所有的赔偿款都是你们的。这中间花的钱,算是我这个老同学帮忙。
家属一听,对自己来说,这个事情是稳赚不赔的事情。尽管觉得那个什么群主,人真的是很好,很帮忙,但是自己跟人家也仅仅是一面之交,并没有什么交道。也就同意了。
唐明远故意又等了几天,他知道这种事情不能过于着急。尽管他在内心里是想着越快越好把这个事情了结了。因为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干的并不是多么光明正大的事情。
想他当董事长的时候,什么时候办事情这么窝里窝囊的啊。都是他自己有了什么好的想法,就把有关的人叫到他的办公室,用不容置疑的口吻,把自己的决定说一遍。然后,就等着事情的执行结果了。
可是,一旦从这个位置上下来之后,才发现,有很多的事情,不仅仅是一个决策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执行的问题。
有的事情,决策起来很容易,但是执行起来很困难。现在他就对这一点,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了。
比如说这一个事情,能从中嗅到看到事情的本质,是一回事情,要很好地利用这一事情,又是一回事情。
如果按照他本来的想法,是要速战速决的。因为路标也好,他身边的人也好,集中精力策划和执行了那么大的一个阴谋,一举拿下了两个最大的竞争对手。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
在这个时候,往往是胜利者最容易头脑发热的时候,也是胜利者最容易犯错误的时候。如果能在这个时候,利用一下病友逝世这个事情,相信他们在应对的时候就会乱了方寸。
即使这个事情没有给他们造成很大的危害,最起码来说,也是给了他们一个下马威,或者简单地说,就是恶心他们一把,叫他们心里不是那么的得意,那么的高兴。
只要能收到这个效果,唐明远觉得自己的计谋就算是成功了。他作为失败的一方,当然是希望这个报复来得越快越好。
不过,他更知道,自己刚刚经历了人生的最大的一次失败,如果有霉运这两个字的话,那就正是他人生的低谷时期。在这样的低谷时期,办事情无非是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霉运还没有过去,自己办起什么事情来都是人算不如天算,办什么事情都不顺利; 一种是霉运已经发展到了顶点,他的人生不会永远处在霉运笼罩中的。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么他运筹的这一件事情,就有可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他自己估计,第一种可能性比较大。
所以,自己不管办什么事情,都要更加谨慎小心,更加拿捏好火候。
唐明远回到家以后,把这个事情又仔细地梳理了一遍,觉得这一次很有获胜的把握。问题在于,获胜之后,还要路标他们有苦难言,还要不能暴露自己。
自己尽管已经去了逝者家中两次,但是都没有引起家属的怀疑。而且,家属显然也是一个没有什么见识的女人,只有一些朴素的感情,没有什么心计。
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计谋就有很大的把握成功。但是,唐明远觉得自己还有必要再谨慎一点。俗话说狡兔三窟,自己还没有真正做到狡兔三窟。
如果真正做到了狡兔三窟,那么路标也就没有机会收购他的企业了。这一次的失败,对他而言,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教训。
所以,唐明远并没有贸然地就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而是很耐心地等待。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关注着那个群的动向。因为逝者的家属本身,并不是那个群的一员,所以家属并没有在群里有任何的发言。
这个就叫唐明远有点放心了。最起码来说,自己的计谋没有提前泄露的危险。而群里的其他人,也只是在逝者走的那几天时间里,有一些反应,现在已经风平浪静了。
其实,并不是群里其他成员淡漠,而是他们知道,这个事情几乎就是他们的宿命。对于这个宿命,他们是心平静气地接受的。
他们便不愿意在群里再提起这个事情。如果反复提起的话,会影响到他们心情的。
唐明远看到了这一点,也愿意他们是一个永远松散的群体。这样有利于自己的计谋成功。
唐明远第三次走进了逝者的家。这一次他口袋里装着一个授权书。寒暄了几句之后,唐明远就掏出了这个授权书,叫家属看。
家属看过之后,很不解地问道,这是要干什么呢?
唐明远说,咱们的事情,我回去之后详细地咨询了我的那个律师朋友。他说,咱们的这个事情呢,咱们自己肯定是有一些责任的。但是,那个群主也是有责任的,如果咱们跟他打官司,咱们肯定是能赢的,他必须给咱们一定的赔偿。
家属还是不理解,可是人家也是一片好心啊。
唐明远说,人家也许真的是一片好心,也许人家的出发点,人家的动机是好的,但是结果,却是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法律有时候并不是拿咱们的想象做标准的。
家属想了想说,就算是群主好心办错事,我也听我家那口子说过,群主也是家里的经济条件不行。如果条件好,他也就不会在家里做透析了。
即便是咱们跟他打官司,可以打赢,可是他也是一穷二白啊,他也拿不出钱来赔偿咱们。这个官司有必要打吗?
唐明远就说,其实吧,那个群主的情况,我也能想见。凡是在这个群里的患者,家里的经济条件都不会多么好。所以才有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古话。
我的那个律师朋友说,问题不在于那个群主,而是在于群主后面的那个赞助者。据说那个赞助者,是一个大的企业。如果群主要负责任,那么那个背后支持他的大企业,就必须要负连带的责任。
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么咱们这个官司是一定要打的。这个大企业既然先前支持赞助了这个群体,那么就一定是在其中有什么利益的。
如果官司打赢了,法院判多少赔偿金,全部都是你的,这个授权书里面也说得很明白很清楚。如果官司万一输了,也跟你没有任何的关系。
家属想了很大一会儿,觉得人家做的真的是仁至义尽了,如果不是有小学同学这层关系,人家会这样做吗?自己的那些个亲戚朋友,处理过后事以后,就很少联系了。现在有这个老同学愿意揽这个事情,自己还有什么好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