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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旖旎一片的荒唐(江楠篇第一人称番外)
我坐在林孟祈的车里,望着车窗外的孟祈和沈亮一直在争辩,虽然玻璃隔音不错但有些话透了进来,听不太清晰,却也是能知道个大概。
片刻之后,便见他冷着一张脸,怒气满满地坐了进来,握住方向盘的那只手,青筋暴起,车子里的温度都因为他的怒气而变得极低。
我自然知道他仍旧喜欢幸幸,他偶尔还会从我那里探听些东西,我也知道幸幸不喜欢他,幸幸喜欢一个特别明显,明显到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她喜欢他。林孟祈也知道叶幸永远不会喜欢她,他很难过却也无可奈何。
我看到他又瘦了,他的颧骨越来越高,本来就瘦弱的他更是显得弱不禁风,我爱怜地看着他,心里有诸多想说的话,最终是一句没说出口。
我把头转过来,眼神黯淡了下来,转瞬间,却又微微抬起头,看到他刀削斧刻的侧面,他的鼻子依旧英挺,爱上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就失败了。
车子停在了一间酒吧门口。林孟祈没有转头,只是淡淡的告诉我,“今天不送你回家了,你自己打的回去吧。”说完打开车门,头也不回的进了那间酒吧。
我站在车门边,看着他离开的身影,落寞而孤寂,随即一个叫心的地方狠狠地痛了一下。我赶忙跟进去,当我进去的时候,却不见茫茫人海里有他的身影,这个地方到处充斥着糜乱诱人的气息,一如他第一次带我去酒吧,年轻的男女用身体彼此吸引互相诱惑,我在酒吧里四处寻找着他。
嘈杂的音乐充斥在耳膜里,眼睛灵活的转动寻找他的存在,半天无果。
终于在一个角落找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我稍稍放下心。我把包放到桌子上,在他旁边坐了下来,只见他面前已经放了不少的空杯子,我愣愣地看着他,只见他朝酒保招招手,“给我来一瓶威士忌。”
酒保为他呈上一瓶威士忌,转过头问我,“美女,来杯什么?”我说,“一杯水。”这个酒保长得还不错,他冲我笑了笑,“可以,你很有个性。”
林孟祈看了看我,“你离开吧,我想一个人静静。”
我忙把包拎起来,然后站起来,“我去那边坐我绝对不会打扰你!”我说完径直走了出去,走到另一处可以看到他的角落,他把身子侧了过去不再理我。
我知道他有多喜欢幸幸,也知道,他为了幸幸什么都可以做,我算什么,我只不过是一个他全世界里的路人,就这么想着,那杯水被我一饮而尽,我的眸光一直锁定在他的身上。他的注意力一直在喝得不少的酒上,还有幸幸身上。
倒是很多人走过来跟我搭搭话,问我美女为什么那么落寞,要不要他们请我喝一杯,我自然说不用,我细碎的头发遮住我的眉眼,我的声音听起来更是落寞,那群男人不情不愿的离开,口中愤愤不平的说着,是哪个不要智商的男人会离开我这种尤物。
我微笑不语,那个帅气的酒保看着我笑道,“姑娘,那个小伙子应该是失恋了吧,照他这个喝法,不用一会你就可以把他拉着回去,如果你能拉动他的话,我跟你讲,他简直就是把酒当水来喝。”
事实上他猜得很准,我确实没有把他拉动,我叫了一辆出租车,那是一位很好的司机,司机帮我把他摁在了出租车上,回到我家之后,司机有帮我把他弄到我家里,我对司机连连感谢,司机一副不用谢的模样,我看着喝得要死的林孟祈,他一如往常喝醉之后只是睡,酒品还不错,除了好几声的幸幸。
我把他放在床上,只见他正皱着眉头,身上的酒气很大,他不舒服的扯扯西装领子,我从浴室里拿起一块湿毛巾替他擦擦浑身的汗,他口中一直在呻吟,我忙去厨房为他煮了一碗醒酒的粥。
我站在那儿,我看到他的眉眼,他的相貌如此精致,如此让人沦陷,一如初中那年我刚好遇见他,他站在阳光下逆着光看着我,像是一个要张开双翼的天使,他的手静静地抚在我的面上,轻生问我,“怎么了,阿楠,哭过了?因为考试没考好吗?”
我的眼中有某种刺痛,然后一种液体充斥可我干涩的眼眶,我的眉宇间一定是有着淡淡的忧愁,可我仍要轻笑着,看着他睡的并不轻松,手指轻柔的抚过他的眉眼眼,“孟祈,孟祈。”
林孟祈是在一片头痛中醒来的,窗外阳光已浓,透过淡紫色的窗帘照耀进来。他看向窗户,他记得自己家的窗帘不是这样的,床上也没有这股邪气的馨香。
房间里摆放了众多他叫不上名字的奢侈品,一个破旧的芭比娃娃在枕边安静的坐着,他突然想起来她某一年的生日,他用一个星期的零花钱,为她买了一只芭比娃娃,她把那只芭比娃娃起名璐璐,那个美丽的女子只留了一个背影给他,她站在窗帘边。
床柜上摆满了lv和古驰包包,另一边有一个装满名贵口红的盒子,最便宜的是一只圣罗兰的口红,她的香水各种各样的摆满了另一个橱柜的一层。
我穿着一件黑色的毛衣,站在那眉眼间有些许忧愁。
房子不大,地板是实木,壁纸是一个大大的泰迪熊,她似乎越来越喜欢芭比娃娃,房间里越来越多芭比娃娃的陈设,他看着她,眉眼竟然带着笑。
早晨,我端着一笼小笼包走到他面前。“你吃吗?”我问他。
“吃,谢谢。”他一如往常如此礼貌,拿起一只包子塞到嘴里。
“你昨天喝多了,”我说。
“谢谢你的照顾。然后我要走了。”他的声音冷淡。
我看看他,轻声说,“走吧,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他愣了愣,“阿楠,怎么说也得是我请你。”
晚上,他如约定了一家餐馆,定了一桌子我喜欢吃的东西,他的眼眸里没有悲喜,也没有快乐,只是一片空旷,空的让人害怕,我看着他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他开始絮叨起来我们以前的生活,和过往,我酒量不大,他酒量不小,可他那天晚上依旧喝多了,他絮叨地冲我说着,以前幸幸最喜欢爬墙出去,每次都会担心她,后来发现,担心她还不如担心一下子自己,幸幸是个可爱的女生,哪里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她不爱我。
晚上吃完饭,他喝得醉醺醺,我把他扶着进了宾馆,他躺在床上,我在临走的时候却被他的手温柔的抓住,他的手炽热,我的手腕被他的体温灼地生疼,眼睛渐渐湿润,再也抵挡不住他的需要,一歪身躺进了他的怀里。
翻云覆雨之后,连床单都染上了几分淫靡的色彩,然而半夜,他的手又抚了上来,肆意挑逗我的肌肤,我的肌肤在他的手下变得赤红,他突然觉得哪里有几分奇怪,睁开眼却看到了我,突然,他的手渐渐软了下来,坐在床边开始大口呼吸,眼睛充血,“我我……对不起……”
我愣愣地看着他,不知道要说些什么,难道要我说,“没关系?”
我的身上全部是他留下的痕迹,青一块紫一块,并不幸福,这些痕迹沾染着某种绝望,他看看我,眼睛里没有了情欲,只剩下自责。
他穿好衣服,失魂落魄地跑出去,而我们的做爱并没有任何保护措施。
那天之后,我没有吃任何避孕物品,却也是莫名其妙中了招,在两个月没有来大姨妈之后,我拿出试纸,发现自己已然两道红杠,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时候,他说,让我流产,之后会给我一笔赔偿费,我气的把手机扔在地上,草泥马,林孟祈,你把霸霸当什么了!
之后给幸幸打电话,告诉她我怀孕了,她没出声,只是说可以陪我流产,而她永远不知道我和林孟祈欢爱的那晚是有多绝望,林孟祈从来没想过,他床上的人会是我,竟然会是我。
幸幸看着病床上的我,落下了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