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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新闻,推波助澜

作者:绛云漫卷 | 发布时间 | 2017-11-05 | 字数:2527

第一百一十一章 新闻,推波助澜

更加叫他不爽的是,这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记者,竟然缠住他不放。心情郁闷的他,不知道怎样回答记者的问题。显然,记者的问题是有备而来,也是有明显的倾向性的。所以,律师只好来了个无可奉告。说完就急急忙忙地离开了会议室。

第二天,律师就看到了那个记者发出的报道。题目是:最大和最小,混淆不清的广告。记者的文章,详细地记述了昨天调解的全过程。很明显,这个记者是有倾向性的。当然,记者并没有下结论,也没有谁是谁非的意思,只是很客观地记述。

对于当时双方的发言,几乎是一字不差地记录了下来。律师就很佩服记者的文字功夫。在现场他并没有注意到这个记者,也就没有发现他怎样做的纪录。现在想起来,记者可能使用了录音笔。要不然的话,怎么那些发言一字不差呢?

律师又仔细地看了一遍那篇文章,他想在里面找出漏洞来,如果可能的话,既可以找他们报社要一个说法,也可以径直把那个记者告上法庭。可是,律师失望了,人家引用的发言,都是极其忠于原话的,既没有夸大,也没有缩小。

可是,律师注意到,仅仅是那个题目,就对他们红叶公司极其不利。他们一贯号称自己是本市房地产第一大,结果第一大跟第N大的公司打官司,在那里争第一楼。读者就会发现,要么是号称的第一大有问题,要么是第N大被轻视。

反正是狂飙公司的名字,又一次进入大家的视野。这次,不是在大家熟悉的商贸领域,而是在房地产行业。通过这个报道,大家都知道了狂飙现在开发的楼盘,被称为本市区第一楼。但是现在,这个第一楼,受到了第一大的红叶的质疑,说他们的楼盘才是第一楼。但是,狂飙不信这个邪,他们把红叶告到了法庭上。究竟谁是第一楼?相信法院会有一个说法。

秦扬很高兴,自己的策略收到了成效。这个成效不是谁说的,是有实实在在的成绩作证的。这几天,狂飙的售楼部门前,明显的人多起来了。下单子的人也超出了以往。这种局面,常晓光高兴,路标更高兴。高兴的路标,甚至于带着墨镜,到售楼部察看了一番。

秦扬高兴之余,跟她的团队一起恶补了一些法律知识。当然,真正需要出庭的,是狂飙的法律顾问。毕竟他们更专业。但是,秦扬,作为这个事情的策划者,也得拥有必要的法律知识。法律顾问要出庭,她作为公关部负责人,也得出庭,她得掌握事情的走向。这也需要相应的法律知识。

其实,从牛行长和常晓光的角度,他们并不把这个官司看得有多重。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个销售的公关手段而已。本来,他们的销售,在打出那个第一楼的广告后,就出现了高歌猛进的势头。他们的旺销,引起了同行的嫉妒,于是出现了大檐帽执法的情况。

后来,秦扬弄的那个调解的事件,成功地把调解变成了又一场广告。这个广告夹杂着八卦,又把狂飙的声势推进了一步。他们现在的销售炙手可热,不管将来这个官司谁胜谁负,从销售的角度看,最后的赢家都是狂飙。所以,真正的官司还没有开庭,牛行长和常晓光已经提前享受了胜利的喜悦。

对于红叶公司来说,这个官司反倒成了他们不可承受之重。自从接到法院的传票,律师就高度紧张起来了。对于他来讲,这个官司势在必赢。

一个是公司自身的楼盘,现在的销售情况不是很好,一些潜在的客户,跑到狂飙那里了。当然,公司内部对这个也是有不同意见的。有的人觉得,狂飙集团开发的那个楼盘,仅仅就是一座单个的楼盘而已,从他的容量来说,对红叶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根本构不成实质上的威胁。公司把他作为自己的靶子,实在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不过,事情已经进展到这一步,不管是不是小题大做,都不得不做了,而且必须做好。一个是对律师自己而言,这个官司还是他挽回自己声誉的唯一机会。上一次的调解,他已经在气势上失了分,那么这一次真枪实弹的法庭之战,他实在不能在实质上失败了。

因此,在接到传票以后,他以律师的身份,堂而皇之地到规划局,找到办公室,要求复制他看过的那个文件。王主任仔细地察看了他的律师证,详细地问他为什么要复制那个文件。

那个文件,好像是专门下达给狂飙公司的,王主任说,既然是下达给狂飙公司的,你作为红叶公司的法律顾问,为什么要复制人家的文件呢?

王主任当然知道红叶公司跟狂飙集团的广告纠纷。虽然,常晓光没有给他讲明有关详情,但是作为圈内人士,他还是了解一些情况的。他以为这个律师要复制他们提供给常晓光的那份文件。

那份文件,因为有前面说到的隐情,作为内部的操作,没有问题;如果要拿到法庭上作为证据,细查下来,就有可能出问题。所以,王主任问得也很直截了当。

律师慢慢地说,以前我看到过那份文件,但是没有复制下来,现在要上法庭了,必须拿它当证据,所以需要复制下来。

王主任有点紧张地问,你要复制的具体文件是哪个?我们这里的文件很多,不可能为了你打官司,把有关的文件全部给你复制出来。

律师笑了,也不要那么多,我要的就是这个。律师掏出了一个小纸条,上面记载了他需要的文件文号,成文日期,还有签批领导的名字。

王主任一看就放下心来。只看一眼文号,他就知道律师要复制的文件,不是他们发出不久的那个文件,而是原来下达给狂飙集团的文件。王主任就心里有底了。就笑眯眯地把律师领到档案室,叫档案员给他找出了那个文件,就在档案室的复印机上给直接复印了一份。又按照律师的要求,给他在复印件上加盖了规划局办公室的章。

到了法庭正式开庭的那一天,秦扬仍然是带了他的团队和记者去了。不过,这一次,他不是主角。法庭上,双方的法人代表都没有到场,这种小案子,不需要他们亲自到场,他们都是有法律顾问的。

所以,只是法律顾问之间的过招。狂飙的律师并没有多费口舌,直接把他们的文件呈上,然后说,根据这个文件规定的容积率,算出来我们的楼盘高度是本市区的第一楼。这个第一楼的含义就是第一高度。

狂飙律师提供的文件,红叶公司的律师并不知情,他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文件,所以以为狂飙律师呈交的,就是他手里拿的文件。当他把自己的证据拿到法庭上的时候,法官心存疑虑地看过之后,就明白了一切。

然后,法官叫狂飙的律师察看了红叶律师提供的文件,也叫红叶的律师察看了狂飙律师提供的文件。交叉看过之后,红叶公司的律师,气得脸色铁青。但是,他也没有任何办法。这个文件是对之前文件的修订,这种情况也不是孤例,他们公司也有过。而且,人家还附有规划局的说明,说明是因为记录人是新手,搞错了四舍五入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