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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黄沙漫道晚凉秋
女人手里拿着一把精致的短剑,剑刃一指略宽,微微泛着蓝光,剑身上刻着一个古篆,瞧不清什么字样,刃口微微泛着红光,看着有些渗人,也许杀过牛羊。
女人从怀里掏出一块皮革,像是一张牛皮,古铜色,也不大整齐,看老旧的成色,大概是用了很久了,然后她很仔细地擦拭剑身,这是她最宝贝的东西。
女人,或者准确说来应该只是一个女娃,没有梳圆髻,只是简单把长长的青丝绾起来,扎成辫子,再缠上根芦苇色的绸带,姿态老气,但那面相,青涩、稚嫩,或许还带有一丝淡淡的童真,的确是十二三岁女娃的面容。
女娃的身子兴许是抽了条,看模样个头只比赵小四矮了半个脑袋,不过胸前那两骨朵儿,大抵还想还藏着紧,没有见开的意思。所以在赵小四看来,这样的女人,只能叫是女娃,连大白花肉团子都没有,还能叫女人?
“女娃子,可是抹过狐狸嘞?这小刀子,格(可)是亮堂着嘞!”四周的胡杨林被晚风吹过,簌簌作响,女娃斜敧着一块儿枯死的胡杨树干,任凭暖风掠过她青稚的发梢,细细地用牛皮抹过她的短剑,很专注,也很……应该是用乖巧二字来形容比较恰当。或者说,的确很漂亮,只是赵小四觉得,一个拿刀的女娃,姑且算是刀吧,扶风郡的人管剑都叫做刀,该是用不了漂亮这样的字眼。漂亮的字眼,扶风城里头也就只有月娘子能配得上。
一想到走完这趟货,马上就可以回到扶风城,洋洋洒洒落上几块银角子,在暖春香里头看一眼月娘子,听她那张樱桃一样的小嘴唱出那些酥了人的吴侬软语、齐腔楚音,再找上那么一两个姑娘,这一晚上,嘿嘿,可就快活得紧嘞!
神游之间,似乎略遍人间美色,尝尽天下珍馐,再豪饮一灌八千里河山满座风月的杏花酿,啧啧,这滋味,神仙啊!
大风一起,吹卷起细沙眯了眼,蹲在女娃身前的赵小四打了个哈欠,抬手揉着眼睛,听到管事的大账房在外头喊道,“起帐子嘞,看好马哟……诶!诶!李大目,带你的人到外头守着,别让沙贼跟黄狼叼了大货……”
又是他叔这鸭脖嗓子,那抵得过月娘子万分之一……赵小四想着,见那女娃还是细细地擦着自己的刀,没有理会自己的意思,不禁怀疑方才她是不是没有听到自己在讲什么,于是将揉眼的手放下,咳嗽了两声,显得有些庄重,“饿(我)说女娃,这小刀,抹过牲口?”
北笙嘟着嘴,然后微微撅起,将搭在沙土堆上的长腿放下,一双七成新的小牛皮靴子被赵小四瞧在眼里,然后又在心里嘀咕道,这靴子,还真是好看。
抬眼的瞬间,同赵小四这个约莫二十岁出头的男人对视了大概有四五秒钟,北笙眼神突然一呆,摇了摇头。
什么意思?应该是没抹过牲口了。
只是北笙攥着手里那把短剑,似乎有些警惕地朝赵小四那儿摆了一小下,大概是防备他的意思。
赵小四讨了个没趣,倒也不怪这北笙,耸了耸肩,索性一摸索,靠坐在北笙斜敧着的那根胡杨木上,“诶,女娃,跟阿爹呢(哪儿)人?到则(这)弄甚?”这个问题,赵小四一路上已经问了好几次,自然都是无功而返。
北笙把刀搭在膝上,又把脑后的青黑色的长辫子绕到胸前,闭目微暇,似乎也没有挪开位置躲着赵小四的意思,不过对他方才连着的两个问题,并没有回答。
赵小四不禁觉得无趣,身子往下一缩,两手搭在后脑勺,靠着木梗子,舒舒服服地躺了下来,也不知手里头哪里拾掇来一根枯草管子,叼在嘴里,轻哼起了一首漠北的小调。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循环往复的调子,在最后三个长长的尾音中落下帷幕。
北笙听得很认真,还侧过脸颊望了一眼那男子的侧脸,然后闭上眼,回味在无尽的草原山色中。敕勒川,她同阿爹是去过的,胡人的族地,听说头蛮单于和他的翎雀阏氏就住在那儿,北笙是没见过头蛮单于和他的阏氏,但敕勒川的确很美。
长阴山就靠着敕勒川,上头长满了映碧苍穹的青花,秋天里风吹过的时候,青花就在风中摇啊摇,好像要把整个天都晃在里头。北笙喜欢躺在青花从里头看天,看夕阳列岫、南雁北飞,看青川碧草、长河饮马,看那条从长阴山上落下,缓缓淌过敕勒川的胭脂江,和那里围着火堆纵情歌唱的漠北儿女……
不过阿爹说,天底下最好的地方,不在草原,不在漠北,在南边儿,南边儿是汉人的天下,有高墙城池,有青砖巨瓦,有招摇酒旗,有沉了二十年的杏花酿……
她偷摸喝过那酒,淡淡的花香味儿,也不冲,比阿爹喝的烧刀子好了不知多少倍,不过那时候小,哪怕是喝了杏花酿这样的薄酒还是有些微醺,还被阿爹瞧见了自己犯浑装傻的模样,北笙撅着嘴,想着似乎有些丢人,唉,幸好是阿爹,不然可就出丑了。
北笙朝旁边儿躺着的这人斜瞥了一眼,他应该是大账房的远房侄儿,不然搭宿营布帐这种忙的时候,连阿爹都跟着在帮忙,他哪里能陪着自己在这里闲侃?
去给阿爹搭把手吧,北笙又摇了摇头,每次阿爹都让自己在一旁看着,没甚意思,还比不过当初拿刀杀黄狼快活。明明自己已经能做很多事了,可阿爹还是这样,总以为自己还小。
北笙从怀里摸出一块儿锦缎丝帕,上面还绣着杜鹃的样式,真是好看。听说南边儿汉人的城池里都是这些东西,北笙迷茫似得朝周围风卷而散的漠漠黄沙和半死半枯的胡杨林望了一眼,觉着还是把这样好的丝绸料子做的丝巾揣进怀里才是真的,要是给风刮跑了,那就不值当了。
旁边儿哼哒着曲子的赵小四还沉浸在返途的喜悦之中,这一趟走货,出去差不多都半年了,不过也赚了不少银子,等着回到扶风城,至少也能得四五十两银子的进项,也别都给花了去,让叔给家里捎个二十两,然后跟着大目哥到城里潇洒去嘞……
“女娃,给叔说,想要什么,等进城了,叔给你买。”这里距扶风城已经不到百里路,约莫一天多的路途,赵小四能跟北笙这么说,已经表明了心中的愉悦,“还有,女娃子嘞,少弄那刀片子,小心花了脸,可就木人娶了嘞。”
一腔的西北味儿窜进北笙耳朵里,混着黄沙,诉说着朴实汉子里心里的豪迈。
买什么?嘻嘻,该让阿爹给她买条蓝色的裙子,要上锦坊的,当然也许还要有什么钏子之类的首饰,不过阿爹的银钱也不多,省着点儿花吧。但李福记的粉糕是要去吃的,北笙想起了蓝琪儿从佐塔部大帐给她带的粉糕,那味道,可比羊肉干条好吃多了。
北笙没有回赵小四,把刀递入刀鞘,在抱到怀里,身子斜着一躺,枕着胡杨枯木,任凭风在脸颊拂过,缓缓闭上眼睛。
漠北的风沙凌乱吹奏,还有一个男人不着调的歌声,在这样暖寒相交的黄昏,和着夕阳半落的余韵,于淡淡的宁静之中荡开最美的思绪。
哒哒、哒哒……
一声、两声,然后越来越密集。
这是……马蹄声,北笙骤然间醒来。透过胡杨木传来的声响虽然还很微弱,但的确越来越密集,她从小在草原长大,阿姆死后,又跟阿爹在漠北猎过两年狼,加上她对危险的天然警觉,很多时候,能听到旁人听不到的声音。
北笙站起来,没有惊慌,她攥着短剑,跳到胡杨枯木上,眯着眼,远处人群嘈杂中,她看到阿爹正在扛着圆木,嗖得一声,北笙跳下来,把刀鞘挂在身上,像兔子一样蹿了出去。
“阿爹!阿爹!沙贼来了!”
人群依旧嘈杂,吆喝的、说笑的、支帐布的、立圆木的,赶马的驮夫裹着草料、巡哨的护卫还在闭眼养神,若是不出意外,晚上是要在这里过夜了。
耶律卓正搭着他跟北笙住的帐篷,隐约听到北笙的声音,突然停下脚步,眉宇一蹙,“有沙贼!”耶律卓的声音透过内劲,在空中飘荡,传入每个人耳中,李大目、大账房,连带着还枕着胡杨木已经缓缓睡去的赵小四,都听到了这样的声音。
这些年,赵北扶风、筑阳两郡遭了难的百姓大多都要往草原或者漠北讨口吃得,可能糊口的就那么几点儿东西,哪能人人都落得着,一些有几个把式又能上得了马的,就凑着伙子,干起了这种没本钱的买卖。
如今漠北草原叫得上名号的,就有沙胡子、独眼骆驼、姚九娘子好几个数得着名号的山头,听人说,这些头领啊,修为可都是到了纳期上境的狠人。往来商客之所以花着大价钱请来武行的护卫,就是防着这些来去无踪的沙贼。
护卫统领李大目是个壮实汉子,约莫四十岁左右,一身纳气中境的武功,在扶风城也算得上一把好手。听一些人讲,这人以前还到过邯都,甚至进过白耳军,有他在,大伙儿的心里多少有些底气。
听到耶律卓的声音,李大目身子一个激灵,扯着嗓子喊道,“弟兄们,沙贼来了!操家伙!”那些扶风城来的护卫,顿时忙碌起来,眼神里还透着一丝精光。
甭管这趟货走的怎么样,一个沙贼的脑袋,是要值五两银子的,这钱是规矩,任谁也偷不了。若是你家商行敢墨了去,那这扶风城里头,可就再没第二家武行给你护送货物了。
袁记的大账房瞅着这架势,也忙指挥着驮夫把马车推了上来,在耶律卓指着的沙贼奔来的方向,面前堵起了一道木墙。
袁记在扶风郡乃至邯都都算有一定名号的商行,若是寻常的小沙贼,说句话怕是就能打发了,可遇到沙胡子这样的悍匪,那便只有死战了。
“把皮货都收起来,给老子藏在后头,别给沙贼瞧见!”袁记大账房吼了一嗓子,瞧着沙胡子策马的架势,不由嘀咕道,“奶奶的,早知道绕道请一面杏黄旗,也不至于这样……”
“阿爹,我们怎么办?”北笙已经把短剑揣进怀中,背着柘桑弓,望着脸上微落胡茬的耶律卓,似乎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
耶律卓比北笙高了一个脑袋不止,眼角有着重重的皱纹,看年岁约莫四十,对北笙极为宠爱,此刻虽遇沙贼,耶律卓却并未有多大的恐慌,“就待在阿爹身边,哪儿也不要去。”
北笙撅着嘴,还想说出个一二三,见耶律卓脸色耷拉了下来,只好保持缄默,眼珠子却是一刻也没离开过战场。
“哟——”
“驾!驾!”
嘈杂的叫骂吆喝,哐当的金戈叠撞,箭镞破空,带钩的锥头没入肉身……
“哈哈,瞧着嘞,这一趟,可算是赚钱的买卖!”羽箭飞舞,领头的沙贼一勒马,用舌头舔了舔提弓的手背,似乎在享受这场荒漠中的厮杀。
“是沙胡子!稳住——”李大目朝身旁护卫大声吼道。
沙胡子是扶风一代最凶狠的沙贼,性情暴戾不说,还希望吃人心肝,劫掠的时候,男人都要断了头,女人则要受尽凌辱,然后带回也不知藏到哪处地方的寨子里头。
他本是纳气巅峰的武者,就是跟一些形意初境的小宗师比起来,也能过上几手,扶风郡郡兵剿了几次,也没把沙胡子这股毒瘤剿灭,反倒是涨了他人的威风。
羽箭之后,血腥的白刃战拉开帷幕,沙胡子手底下的沙贼一年到头骑马杀人,见着血顿时来了劲,李大目领着一些护卫勉力抵抗,还是有商队的人陆续被杀害。
沙胡子不谙战阵,在稳住前头几板斧后,李大目等人的处境稍显好转,但毕竟人数和实力上的差距较大,纵然处境稍好,胜算也不过只有三成不到。
商队毕竟远道而来,而沙胡子以逸待劳,马背上的功夫又是经年抢掠而得,一时间虽僵持,优势却是没减分毫。
北笙把柘桑弓取下,正准备搭箭,被耶律卓按了下来。
“阿爹?”
“不要轻举妄动。”果不其然,耶律卓的话才说完,就有沙贼瞄着这边,拍马杀来。
北笙眼尖,惊呼了一声,“阿爹!”随即取下控弦搭箭,耶律卓没有阻拦,嗖得一声,羽箭脱弦,稳稳插在沙贼脖颈。
外间的杀戮还在继续,商队里头不少不会武功的商客已经殒命。耶律卓摇了摇头,朝北笙喊了句,“藏起来!”
说完径直朝沙贼奔杀而去。
这样的路径,应当是,直奔沙胡子本人而去。
北笙诺了一声,明白这不是逞强的时候,慌忙到不远处一辆马车旁,一溜烟钻进车辕下头。若是战败,他们这些人,就会被一个个揪出来,但北笙知道,阿爹会把这些人打败。
耶律卓夺过一沙贼手中弧月弯刀,纵奔速度不减。沙胡子似乎有所察觉,盯着耶律卓,没来由心中一紧,“腌臜鸟货!想杀老子?来啊!”沙胡子舍了身前那人,策马朝耶律卓而来,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竟至于死亡的强大压力。
人马交错之际,耶律卓腾空而起,两柄弧月弯刀眨眼相撞,铿的一声,沙胡子手中那柄弯刀骤然一断,再一看,脑袋竟是跟自身分了家。纵横扶风郡多年的的沙贼头领沙胡子,竟是一招,就被人斩了脑袋。
李大目眼睛尖,一眼瞅到沙胡子这边的情况,错愕之中,却是高声大呼道,“沙胡子已死!沙胡子已死!”
商队护卫自然也是高声疾呼,一众沙贼瞧着沙胡子被枭首,顿时也失了分寸,沙胡子的实力他们是知道的,那个拿着弯刀的家伙竟能一刀斩了沙胡子,那对付他们,岂不是易如反掌。
“风紧,扯呼!”
一众沙贼,如蚁而退。
北笙从车辕下头出来,瞧着被众人簇拥的阿爹,脸上露出带着浅浅酒窝的甜美笑容。
前方不远,便是赵国的扶风郡,阿爹说,他们往后,便要生活在这里,不再回草原,不再回漠北,不再颠沛流离。
北笙回头望了望这黄沙无垠的漠北,朝它笑了笑,再见,黄沙,再见,黄狼,再见……这些年寂寞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