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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来到燕然山
冥冥之中,李显睁开了眼。周遭惨烈的战斗景象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碧绿的草原,涓涓流淌的小河,还有成群的绵羊,骏马。
自己的爱驹还在身下,驮着他缓缓走过了一座又一座小丘,一个又一个草甸子。
李显就这样踱步而行,直到远方也有一骑翩翩而来。李显定睛一看,来者和自己一样,手持长刀,头戴汉家的鳞盔那甲衣上也是斑斑血迹,一束猩红色的披风已经残破,却仍在风中威武地荡漾。
那容貌,那身材竟是如此熟悉,好似在梦里重复出现过。
“显儿。”那人对李显呼唤道、
“阿翁。”李显认出了来者是自己的父亲李炎,赶忙跳下战马。
“显儿。”李炎也从马背上跳下,父子俩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阿翁,我好想念你,你知道吗,你走后,我和阿母,过的好苦啊。”李显想到已经去世的母亲,不禁潸然泪下。
李炎叹了口气:“”难为你们娘俩了,说完紧紧把儿子抱在怀里。”
李显哭着哭着好像明白过来什么,用手抹了一把眼泪急切地问道:“阿翁,难道这里是天国,我们都已经死了,对吗?”
他多么希望父亲能给自己一个肯定的回答,这样自己就能看到自己的母亲和爱人田小盈了。
“傻孩子,你想什么呢,我没死,你也没死,你要好好活下去啊。”
“可是可是……”,李显疑惑地想问清楚的时候,李炎已然拍拍他的肩膀,然后飞身上马,继续朝着自己对面的方向疾驰而去……
李显不明白父亲什么意思,紧紧地在身后追赶,可惜步子越来越沉。
“啊……”他的脚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重重地摔倒
在地上……
迷迷糊糊中,他再次睁开眼,这次一个毡包的圆顶出现在眼前。
“李公子醒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女声,带着兴奋的音调、
“公子,还记得我吗?”女孩子笑着说道。
“你…你是……”
“我是雅伦啊。”女孩笑容可掬。“你等下。”她以轻妙的身姿,从毡包跑了出去,留给李显一个美丽的倩影。
李显想用手搓了一下眼睛,可惜,自己太过虚弱无力,胸口还在烈烈做疼。
不一会儿,雅伦带着另一个女孩走了进来。
“显哥”女孩的声音里带着想哭的意思。
李显定睛一看,竟然是莼娘。
“你也在这里?”
“是啊,显哥,没想到我还能见到你。”一行眼泪已从女孩脸蛋上滑下来。
“这么热闹,李将军你终于醒了。”正说着,一个匈奴青年走进毡包。
“世子。”雅伦给他行礼。
来者正是覃思。
“李将军,你的命真大,一刀刺进胸膛竟然没有死。”
李显看了看覃思,没有说话。
覃思见李显不想跟自己讲话,便道:“李将军安心养伤吧,我父亲最敬重英雄,你在这里会得到贵宾的待遇。”覃思说完要走。“另外,此物是将军的,请收好。”
覃思从怀里掏出一把镶有绿宝石的小刀交给雅伦后边走出毡包。
覃思走后,莼娘赶紧蹲下来,给李显擦拭额头的汗水。
“显哥,你知道吗,我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想你。我以为此生都见不到你了。”
李显忍着痛努力给她笑笑,这个女孩就像自己的亲妹妹,总是给他一种家人的感觉。
“莼娘,这个地方你不要就待,不然呼延世子可能会对公子不利。”雅伦说到。
的确,呼延历心胸狭窄,若是他知道莼娘来到李显这里,定然会大发雷霆。
“这里是何处?”李显忍着剧痛问道。
“燕然山。”雅伦答道。
“竟然来到这里了。”李显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公子你就别多想了,好好休息。你的性命真大,刀子竟然没有伤到要害。”
莼娘走后,李显对雅伦说到:“雅伦姑娘,刚才你说呼延历在这里,那莺儿郡主是不是也在。”
“是啊,公子想去见她?”
“不,不是。”李显辩解道。
雅伦拿起绿宝石小刀问道:“公子怎会有此物,我们匈奴人几乎都知道这是呼延郡主的贴身之物。”
“这个……”李显想起了和呼延莺儿的种种,竟然说不出话来。
雅伦笑了笑,不再拿他开心,而细心地给他换药。
李显光着肩膀让雅伦用清水给他擦拭着,脸蛋已经红透了。
“真是劳烦姑娘了。”
“不要这么说,先前我受伤时还不是承蒙你照顾。”
李显不说话了,眼前的这个女孩有着善良的内心,这是自己最看重她的一点。
……
李显恢复得很快,一个半月后伤口就愈合得差不多了。覃思是个心胸宽广的人,虽然自己一箭差点射中他的父亲左鹿蠡王,但他还是请来了全匈奴最好的大夫给自己治伤。
待能走动了,他来到野外,见无边无际的草原,天穹苍苍,大地茫茫,风吹草瑟瑟秋风吹临后的肃杀之气。
草原有博大的胸怀,有开阔的视野,温馨的空气,明媚的阳光。当你眼前掠过一匹嘶鸣的战马,拖着长长的尾巴消失在绿色和蓝色之间时,你一定会渴望变成一匹烈马,去感受大自然内在的节奏。那是一个令人神往的所在,因为它有着勃勃的生机;
在来到燕然山之前,李显认为匈奴人都是相貌丑陋的野蛮民族,他们的身材是矮小的,有粗短的体格,圆而极其硕大的头,脸宽,颧骨高。手臂巨长,不合比例的大头,形成了畸形的外表。他们像野兽般地生活,食生食,不调味,吃树根和放在他们马鞍下压碎的嫩肉。
住得时间久了,他也了解到更多匈奴人的习俗。
他们的畜群是随着他们迁徙的,其中一些牲畜用来拉篷车,车内有其妻室儿女。妇女在车中纺线做衣,生儿育女,直到把他们抚养成人。
他们的服装是缝在一起的一件麻织内衣和一件鼠皮外套。内衣是深色调的,穿上后便不再换下,直到在身上穿坏为止。头盔或帽子朝后戴在头上,多毛的腿部用羊皮裹住,是他们十足的盛装。他们的鞋子,无形状和尺码,使他们不宜行走,因此他们作为步兵是相当不适合的,但骑在马上,他们几乎像铆在他们的丑陋的小马上一样,这些马不知疲乏,并且奔驰时像闪电一样迅速。他们在马背上度过一生,有时跨在马上,有时像妇女一样侧坐在马上。他们在马背上开会、做买卖、吃喝----甚至躺在马脖子上睡觉。”
匈奴人确实有刺面的习俗,不过只是在祭奠死者的时候。为了表示与死者同在的心情,他们会划破脸颊,让血水和泪水一起流下来。
不过匈奴人倒是有一个更让人恐惧的野蛮习俗:猎头。摘取敌人的首级是他们炫耀武功的唯一手段。如果杀死的是敌方主将或与自己有着深仇大恨的人,匈奴人还会将其头盖骨在眉毛处割开,外面包上皮子,里面嵌上金银,做成酒杯使用。
游牧民族的生活节奏由他们蓄养的马、牛、羊、骆驼群来决定,而不是相反。毡房木车就是他们的家。在不同季节,为了适应放牧的需要,他们必须经常移换牧地,选择水草丰美的地方做夏营地,寻找可避风寒的谷地作冬营地。对于马和羊,牧场的要求也不一样,马群一般依山而营,羊群则临涧而驻。但是,这种游牧也不是随意进行的,每个部落都必须在一定的地域内按照一定的路线迁徙。他们居住在用木架、毡和皮构成的帐幕中,在迁移时,他们将拆下的毡帐及家庭用具装在马或牛拉的车上。
游牧民族在宿营地驻屯时,将车子围成一圈,毡帐扎在圈内,一般是部落酋长住在圆圈中心,其他人按地位从内向外分布。
即必须经常移动,靠一块草地是无法长久活下去的。为了生存,他们逐水草而居,把整个草原当成自己的家,把整个草原作为生存的竞技场。可就是这片乍看起来并不太适合人类生存的区域,恰恰对人类历史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草原的孩子们从小就要学会在马背上生活,三四岁的小孩子就能在没有大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如地上下马,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就是在马背上脱离母腹,来到这个世界的。
……
李显百无聊赖,最想做的事就是能见呼延莺儿一面。之前对她爱答不理,现在不知道是愧疚还是想念,反正就想见见她。
呼延家族的营盘距离自己居住的毡包不远,待自己伤势好得差不多了,他鼓起勇气,床上匈奴人的衣服,悄悄往呼延家族那边走去。
这里没有太多的侍卫来来往往地巡逻,李显等了很久,终于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视野里。
一个高大的年轻女子,脚著牛皮高靴,脖子上围着狐皮围领,头戴红白相间毡帽,双眼含泪,楚楚动人。
她不是呼延莺儿又是谁。
李显跑上去跟她说话,理智让他意识到这样做不行。
他只是远远地瞧着她,心中多有愧疚。
此时的呼延莺儿好像和从前不一样了,虽说之前也是丰满妖娆,但这一次她有了隆起的小腹。
“她怀孕了?会不会是我的孩子。”李显掰着手指算了算,离去年夏天的那一晚已经过去了八个月。她的肚皮早就什么秘密都包裹不住了。
未婚而孕,这在匈奴人眼里根本算不了什么,可是堂堂的呼延郡主可就另当别论了,她一定承受了不小的压力。
李显想到这里,又想到自己可能很快就要当父亲了,会有一个小小的娃子管自己叫“阿翁。”这种心情真是太激动了。
“不行,我必须见她一面。”李显对自己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