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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乱世浮华
公元前256年,楚国灭掉了位于其东北方向的小国邾国,这就导致了夹在秦国和楚国之间一个鲜为人知的小国,郡国,无论君臣百姓,都从心里面意识到了来自楚国的压力。
话说,郡国始创于周天子一个近身侍卫欤泗之手,但此人天生孤儿本无姓氏,却多次救天子于危难,功绩甚丰,因此被赐予国姓周,后经辗转建国于此,追溯起来郡国建国之早远远胜于秦楚,起初为周的陪都,故名字为都郡。
只不过,郡国历代君王皆臣服于周天子,安分守己从不以开疆拓土为己任,当然又因为名声极好,还不参与其他诸侯国的纷争,再加上对别国威胁能力甚小,自然是在乱世中以一处难得的净土而存在。
然而,渐渐的各诸侯纷争愈演愈烈,周天子的势力也不被人重视,更何况周边的诸侯以秦、楚壮大之势最为迅速,导致那时候刚刚登基的郡国君王周懿心生警惕,这才从普通的守城中清醒过来,随后加大了防御力度,甚至也扩充了自己的军队。
却不想,即便是如此也难免时常周旋于各个邻国之间,不知不觉中也将自己卷入了是非,也恰恰就是在这个时候,传来了楚国灭去邾国的讯息,眼下已经是周懿后人周煜予为君主。
虽然,周煜予刚继位几年且年纪尚轻,但是行为做事却占尽了深谋远虑,称得上是春秋战国时少有的明君,可是郡国作为一个国力薄弱的小国,左右皆是虎狼之势,前后也不可小觑。
因此,这一刻周煜予也略微乱了阵脚,不过还好君明臣清,朝野上下也并非没有可用之人,这不他即刻就召见了文官大夫梁其,和武将老臣庞云栖,试图以邾国为前车之鉴,不走了他的老路。
可以说,历来都是文官主合,武官主战,切因为朝堂上的观点不和,多多少少都会在心中留下不小的芥蒂,所以自古文武朝臣很难成一家,尤其是乱世之中更甚。
但是,这一“传统”却偏偏在郡国这样一个小的国度里被打破了,因为梁家和庞家是世代交好,甚至还有曾经开国立下过大功劳,得到了世袭王亲的监国理政冷家,所以经过商量以后,终于是得到了一个好办法。
说来也就是春秋战国时期,两国友好相处惯用的方法之一,和亲!
当然,即便是和亲也有不少难处,这南北两国都还好说,毕竟他们自己也不大,就算是都较郡国大上许多,但说起威胁却并没有几分,要论起来那就是秦和楚了,因为这两家实力相当,且又面和心不和,所以就不能顾此失彼。
不过,若是两家都兼顾到了,可郡国现在就只有一个由周煜予母妃亲生下来,未出嫁的适龄公主周姜,闺名时雨,这是因为她出生的时候恰逢一场救了郡国久旱的及时雨,她因此得名,而郡国从此风调雨顺至今。
说起来,当初时雨公主的母亲策夫人就是因为这个才被封为了曦策贵妃,都说皇宫内母凭子贵,生了女儿注定没有前途,毕竟人家的家里是真的有皇位要继承啊!可偏偏这曦策贵妃就是凭借女儿荣耀一生。
甚至,就连周煜予本人,那时候已经年为少年,且能力出众却因为策夫人的地位低微不受重视,也完全是借了自己这个妹妹的光,才有了现在这个坐上王位的君主身份,因此时雨公主才成为了整个宫廷内人人尊重如己出的孩子。
然而,话又说回来,现在又到了该救国救民的时候了,周煜予心中清楚,自己这位知书达理又出落得颇有姿色的妹妹,肯定是不会置国家百姓的安危于不顾,但是偏偏又不能将她分成是两个人。
研究来研究去,三个人都没有任何办法,甚至连让周煜予收认一个干妹妹的主意都想到了,只可惜这样还是不行,毕竟这个妹妹非皇室之人,早早晚晚都瞒不住。
到那时候,无论是送去了秦国还是楚国,岂不是都自找麻烦,可若是认了两个,那倒是平均了,但万一两个国家再都认为己方诚意不足,一方尚且不能应付,两个一同来。
想来想去,还不如就不动这和亲的念头了呢,也难免打不着狐狸还惹了一身骚,说得过分些,现在就连周煜予都在想,自己的父王当年为什么就不能多娶几个女子,多生几个女儿呢?何必到现在让自己为难呢?
从天亮到天黑,又送走了月亮迎来了晨光,三个人几乎是不眠不休,房间内的气氛也变得越来越焦灼,越来越紧张,忽然梁其拍打着脑袋大叫一声道:“大王,既然是和亲,就未必是我们送出公主吧?”
可谓是一语惊人,就是梁其这一句话让庞云栖也瞬间就恍然大悟了,他立刻就笑着肯定道:“对啊!只要是青年男女,有正常的婚配,那是王子是公主又有什么区别呢?”
紧接着,君王周煜予也似乎明白了这个道理一般,赞赏的看着二位劳苦功高的卿家道:“好主意!我们周家未娶妻室的王子倒是还有几个,挑出两个能力出众的,这就向秦、楚两家求亲去!”
本来,这件事情到这里也算被圆满的解决了,却不想庞云栖忽然又站出来打断道:“大王,老臣觉得这样也甚是不妥,那楚王年老,膝下自然公主甚多,且这位楚王的女儿也多有下嫁之人。
但是秦王则不然,他年纪尚轻,后宫连夫人都没有几个,且去年刚刚去世了亲妹妹赢栎,正是悲伤的时候,我们再去秦国求公主下嫁,万一失误,怕是会弄巧成拙”。
听到此处,不仅是周煜予觉得确实如此,就连梁其也是幡然醒悟,赶紧补充道:“庞老将军说得很有道理,且强秦向来喜欢争城掠地,不能容忍楚国比他们显得强势,怕是这时候我们更加该小心才是!”
最终,周煜予接受了两位臣子的意见,决定由能言善辩的梁其带人,不日去楚国求娶一位公主下嫁郡国,至于秦国就将一切都交给了庞云栖,可是庞云栖毕竟是镇国大将军,自然不能亲自去,于是周煜予特许他可以安排下面的人去。
只是派去的人必须稳妥,切不可凭生事端,还要能完成任务,要不然可就不是罪责那般容易了。
不过,这也并不是没有办法,这不还没出得宫门,梁其就对他建议道:“庞老将军的公子庞秀,如今也算得上是都郡中出类拔萃的晚辈了,据说他可是文韬武略无所不能啊!”
自己儿子的本事如何,庞云栖当然清楚的很,尽管年方十七,可不用说在都郡城里,就算是整个郡国,又有几个少年胜得了他?在梁其说话之前,庞云栖自己也是想到了庞秀,只不过此时还是需要谦虚一番才是为人之道。
只见,庞云栖微微一笑对梁其道:“梁大人过奖了,犬子那点本事怎么能担当得起梁大人的如此夸奖!惭愧!惭愧!”
然而,就是在这都郡城的另外一侧,这是一片热闹的街道,路上人来人往,两边的门市小摊,货物的种类繁多,甚至比很多国家王宫里面的宝贝都可及,当然这也就是因为郡国本来便国力富足。
再加上,这么多年从来不曾有过战乱和刀兵之祸,又处在这么优势的地理位置,尽管易守难攻却不是兵家的必争之地,偏是商贾出没隐世的好去处,自然就一片祥和儒雅的气息。
甚至,就在小街市的不远处,那里有一栋幽静的竹木二层小楼,远远的便飘着悠扬不俗的古筝琴声,弹琴的是一位女子,一身素雅的绸缎衣裙,白里面带着淡淡的藕荷紫色,露在衣袖外面的纤纤玉指,如削葱根一般的白若饱含青汁。
可以说,光是看那手指灵动的样子,就能瞬间判断出来,它们的主人一定拥有不俗的样貌气质,但是我们暂且不说她的样子,只看那坐在对面窗子前同是此种衣服的青年。
他坐在开着的窗子前,却闭目不看窗外,一只竹笛挂于腰间,却不见他有想要抽出来合上一曲的冲动。
只是在胸前摇动着手中纸扇,半打开的扇子,水墨竹子的英气清晰可见,英俊潇洒的姿态,像是在倾听着琴声的诉说那般,再看一双剑眉长在英气十足的脸上。
尽管,因为他闭着眼睛不能评论眼神中是否带有神韵,但是绝对是一位不俗的公子模样,可如此儒雅的时候,却偏偏就是有很多不协调的气氛存在,就现在琴声里,竟混进了震天的马蹄声。
男子缓缓的睁开眼睛,不用看向街外,他也知道是什么人来了,本来是不想愤怒,因为他其实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可就是那几个人的贪玩儿,偏就要搅人的雅兴。
于是,男子听见声音由远及近后,终于将手中纸扇“啪”的一声合起,纵身便跳下了窗外。
再见那弹琴的手指,立刻双手抚于琴弦之上,合琴而曲终,甚至还起身站起,用可以让人骨头酥软的声音,像是吩咐下人一般道:“知音离去,锦瑟为何?收了吧!”
再说,那俊秀男子从窗子上面跳下来,还未落地便一脚踢去了马背上的一个人,自己坐在了马背上,然后用手中纸扇做马鞭,快速向最前面那位穿着白色衣服,骑马飞驰的人赶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