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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闪电之巅,自由民族
雷卓旭和电秋穿过荆棘丛林,登上闪电之巅,径直走进城堡中。
闪电之巅连绵数百里,峰峦起伏。最高有七峰,高耸入云,平日里只见白云环绕山腰,不识山顶真容。泽雷峰山林密布,飞瀑奇岩,珍禽异兽,在所多有,景色幽险奇峻,天下闻名。闪电之巅所处的北渊山脉巍峨高耸,虎踞北亚。山阴处有大河“勒川”,山阳乃重镇“冬临郡”,扼天下咽喉,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闪电之巅边缘那一片冰峰林立的不远处,有一片广袤的茵茵希勒大草原,常年青翠,草原上住着游牧民族布拉克斯闪电家族,以守护神剑轩辕剑为使命。而闪电之巅上有高耸的城堡,住着布拉克斯人的首领,史塔克家族。而雷卓旭的父亲就是闪电之巅的统治者——龙蛇圣君,号电雷泽王。远古龙即是蛇,凤羽鹿角尚未长成。故电雷泽王本源为青色巨蟒,一种深水潭中的龙蛇类,身形巨大,口吞万物。
闪电之巅上,一幢幽深古朴的巨大城堡立于眼前。黑暗中看去,似乎攀天的饿狼,想要吞噬庞大的天空。它的身后挂着碧玉一样的月盘,饿狼的手仿佛要一手摘月。
这是离天空最近的地方,连飞鸟也不曾飞过的地方。
这里长满带刺的荆棘开满火红如血的玫瑰,听阿姆说都是有毒的植被,只要人不幸被荆棘割伤或被玫瑰藤刺伤,都可致命。其次这里荒凉偏僻,都是巨石荒山,时有野兽出没,只有布拉克斯的族人才敢在此打猎。因为布拉克斯是闪电之巅唯一居住的民族,他们几千年来一直守护着一把锋利的古剑,那便是——轩辕剑。
至今还没有人拔出轩辕剑。那是把神秘的古剑,传说拥有它的人便是新一代帝王星,能统一神界五族。
这只是一个了不起的传说,千百年来一直流传在五族各部。他们都想通过轩辕剑,看到新的神帝出世,可一年又一年的等待中,不见任何动静。
在从前的从前历史渊源流长的时代,有一颗无与伦比的星球,叫曜雪玥星,上面住着他的女王和她美丽的侍者圣雪狼族。狼族七十二部总统领冷面青狼有一个十分厉害的女儿,名圣儿。圣儿喜欢上水星的王子小凡,生了一个美丽的女儿。她的皮肤如雪一样白,头发像乌木一样黑,嘴唇如鲜血一样红,于是取名白雪公主。
白雪公主在北溟诺亚森林黑色泪滴形成的天鹅湖边边走边玩,遇见了与她有十世之约的俊朗的轩辕十四王子。第一世,狮子座,她为昆仑仙境西王圣母之女仙后纤舞,他为轩辕十四帝星白胤王。第十世,摩羯座,她为修罗公主烟罗,他为魔界佛子离厌。
白雪公主总是在天河边记起这些美好而令人怀念的记忆。晨曦的风吹进了星河,吹拂着她红润的脸颊,吹起她的乌发飘卷。白雪公主乌黑的短发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终于留长了,蔚蓝的衣服,金黄的裙子,头上灿红的别花,多么美丽的女孩儿。许久许久,躺在她身旁她的大狮子睡着了又醒过来,它伸出长长的舌头舔着姑娘的手心。仿佛听到有人在轻轻呼唤她的名字,仙后,仙后……她回头,冰雪聪慧,笑容灿烂。大地一瞬间突然被金黄色的光芒所笼罩,那可能是母亲在呼唤她回家。
城堡里的蜡炬灯托似乎昼夜不熄灭,那用魔法构造的火炬有着无穷的燃烧能量。
走进二十四层,最高层,只见电雷泽王正坐在貂裘椅上半合着双目打盹,他白中带青的细白皮肤十分显目,犹如仙尊。只见他头上戴着一顶缠绕着五彩青龙的毡帽,穿着一件墨绿色绣满青蛇和龙图腾的袍子,让人畏而生敬。
见父亲在睡觉,雷卓旭便转过身,想下楼,不想打扰终日琐事缠身的父王的安睡。没想电雷泽王醒了,叫了他一声:“玉卓,秋儿,你们进来吧。”
“是,父亲。”雷卓旭和电秋异口同声应道。
“你们进来坐吧,为父有要事跟你们谈。”电雷泽王嘴角带笑,有些邪恶的美浮现在苍白的脸庞上。
“父亲,什么事啊?这么神秘,兴师动众的。”雷卓旭在石椅上坐下,顿觉有些清凉。电秋也坐下,问:“父亲,可否是到北溟冬临郡拜师学艺的事?”
“这是其一,我还有其二要对你们讲。”电雷泽王换了一个更轻松的姿势侧躺着。
“究竟是什么啊?父亲。”电秋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知道。
“切记,去冬临岛拜师学艺,要处处小心,千万不要轻举妄动,惹下对闪电之巅不利的祸根。要秉记师尊千里忆的教导,学好各种失传秘术。特别是电秋你,你要女扮男装,更是得小心,若一个不留神,被发现是女儿身,不仅殃及你还殃及你的哥哥,还会牵连整个闪电之巅。你听好了吗?电秋。”电雷泽王郑重其事地说。
电秋一袭黑色络纱长裙,圆耸的胸乳,包裹在衣裙里,显得十分性感,简直尤物。她说:“多谢父亲提醒,我会注意的,只是我一个大女儿如何能女扮男装得下去,不说我的身材十足女人,就是我的长相也挺具女人味的。”
“呵呵呵。”雷卓旭爽朗地笑了,似在嘲讽,又似在嬉戏:“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得了吧,你。”
“诶,大哥,虽然我的身材比不上你的恋人千里芙幽那般美妙,但也算是普通人望而生畏的了。”电秋笑颜绽放在如罂粟花开般的脸上,犹如一个黑夜中的精怪。
雷卓旭忽然记起千里芙幽,那是他的初恋。在他心中,她本是完美无瑕,如出水芙蓉那般清丽可人,可直到遇到晴然,他觉得他该放弃这段和她的初恋了,因为他爱上了那个如玉兰花一般的清纯少女。
他开始厌恶千里芙幽化浓艳的妆容,开始厌恶她的高高在上,对人大呼小叫,不留情面。开始厌恶她的大小姐脾气……总之,他不喜欢和她呆在一起了,他想尽快逃离这段延续了五六年的感情。
电雷泽王咳了两声,“你们两个家伙,何时才会帮我省事。”
电秋笑嘻嘻的,一个无事人模样,而雷卓旭的双眉紧紧皱起,似在回忆一段不堪的往事。
“哥,何时请我吃你和千里公主的喜酒?”电秋笑道,那邪魅的笑容开在罂粟花的灵魂里,飘忽,颤抖,令人深深为之沉醉。
“不要提她了。”
雷卓旭没有把和千里芙幽分手的事抖出来,他一向是个守得住自己秘密的人,他的内心不轻易被人知道与看穿。
“怎么?是不是还不到时候?我还真想提醒你,哥,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子莫过于千里公主,你可不要爱情泛滥,移情别恋,遭来公主嫉恨。”电秋笑着说道。
雷卓旭“哼”了一声,道:“她有什么漂亮的,不过就会些浓妆,比她漂亮的女孩有的是,昨儿就遇见了一个。”
“没有吧!那是个什么女孩?快说说,值得你背叛公主。”电秋摇晃着二郎腿,兴致稍稍。
“我只能告诉你,她的名字就让我恍然出神,刮目相看。”
“快说,什么名字啊?”
“一个冰清玉洁的姑娘,名字像冬临岛的雪花一样漂亮,叫晴然。”
电雷泽王突然发怒了,他实在听不下去了,连声喝道:“还有完没完,你们的父亲坐在这,却把他当无事人一样放在一边,不顾忌主人的感受,两人在那谈天说地,谈情说爱,一点儿对父亲领袖的礼貌都不懂,你们好大的胆子。”
“息怒,父亲。”雷卓旭刚从愣神中反应过来,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忙道歉。电秋也说:“对不起,父亲。”
空旷的城堡内,电雷泽王说:“千里公主为人心高气傲,凡事谋略胜人一筹,更是你的师尊千里忆的长女,百合夫人的掌上明珠,你千万不要惹怒她。”
雷卓旭扬起头来,有些郁闷,“父亲,我和千里芙幽的事,我自己知道,望父亲不要太过于干涉。”
“放肆,那怎么是干涉,很久以前,从你们谈恋爱的时候,我便想如果你能娶到她,别说整个冬临,整个北溟,就连整个天下都是我们家的了,岂不快哉?”电雷泽王忽然话锋一转,稍有苦闷,“可是,你和芙幽终是不能在一起的,你也不能和别的姑娘成亲,你会误人一生的,懂吗?所以,我要你赶在拜师大典前,秘密娶电秋。”
雷卓旭心中稍有苦涩,不知父亲为何会下这个决定,问:“为什么?我们是兄妹啊!我不明白,父亲。”
电雷泽王道:“这个,你先不需知道。好吧,过几天,就是冬临拜师大典,你和电秋先做好准备,你们下去吧,我先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