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 验尸报告
今天是乔治·斯仃尼的案件开审第一天,时代的见证者称呼这一次的事件为“白人事件”
因为这一次的受害者是白人,所以他们以白人的代称作为一个事件的统称。当我看到法庭所撰写的卷宗的时候,我都快要哭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白人居然成为受害者了;受苦受难的不应该是黑人?来自西非与南非的哭诉可不能因为一宗离奇的案件而被掩盖。他们选择了遗忘,也属于人之常情,他们总要维护自己的种族,体验出白人至上的荣誉感。光荣与梦想不仅仅是一本书的名字。
在坐车前往高级法院的途中,我坐的车已经遭受很多小孩唾沫的攻击,车窗时不时被砸中蔬菜,烂掉的奶油以及芝士,一个只有两成熟的牛排恰巧黏在玻璃窗上,导致司机差点看不到前面的路。
此时的司机心惊动魄地问着:老哥!你是欠了他们多少钱啊!
是的,如果不知情的人通常都会认为我欠了他们很多钱,群众是最容易被误导以及煽动的。
前往高等法院的路上充满了困难,就像我的人生那样,我还能预知到自己的死亡,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常常梦见歌剧院,那里很安静,只有我一个人在包厢里静静地欣赏歌剧,随后传来一声枪响……之后我就惊醒了,接着我再也无法入睡。就在那个晚上,我利用自己并不是很擅长的画画能力把梦里的清醒都给画了出来。
从来没有一个如此逼真、清晰的梦境可以困扰着我。
无论如何,庭审的时间终于还是来了,我进去法院的时候都被愚昧的群众给人辱骂着,各种恶毒的攻击性语言充斥着我的耳朵,但是我都习以为常了。
做律师通常是不会给人留下好印象的,现在我终于证实这个真理了。
我进入法庭之后,看到21个陪审团,我就知道这宗案件有多么的严重,白人们可能会因为这件事的影响很大,触碰到他们基层的根基,所以这种事情绝对不可以轻易忽视。
索马里亚在默默地准备着待会上法庭需要用到的文件,平时她的话也不是很多,所以我也不会特别惊讶。其实助手很安静反而会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她可以让你拥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让你可以好好地思考很多很重要的问题。相对比于之前的那些助手,索马里亚显然是一个很不错,很称职的人选。
不过自从“白人案件”发生了以后,她的心情总是很容易烦躁。
其实她一直都不希望我接触刑事案件,估计她宁愿我接前面两个案件,也不要接最后一个谋杀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因为她担心我会遭受白人的暗杀吧?某种愤怒的报复?我也不确定,这种事情谁也说不准的。
法庭里的人都在陆陆续续地进来了,人也差不多到齐了,包括法官也一样。
哈丁·奥斯法官是主审,我一点也不惊讶,白人的案件当然是由白人的法官来审理才是最公道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法院里有黑人法官吗?在我的印象中貌似还真没有,黑人饱受歧视又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哪一天他们获得平等自由了,那才是稀奇的事情。
不过,我要为他们的自由奋斗就对了,我突然就觉得不再迷惘,有些事情还是要去做。
找一个白人法官来审理此案本来就是一个很惊人的举动,在概率上我已经输了百分之二十五。如果打官司也能开盘口,我觉得林肯律师一定是一个大冷门。
索马里亚突然开口说话了:如果我现在告诉你,你不能担任这宗案件的辩护工作,你会不会选择在法庭上撤销自己?
我很惊讶她突然说出这种话:噢!不!得了吧!这里可是高级法院!现在自我撤销,会害死那个孩子的。
她很焦急地解释着:不会的……法院会拖延审讯日期,直到他找到新的辩护律师为止。
我好奇地问着:你不是一向很支持我找点正经事来做吗?你很支持我的,这宗官司也是你鼓励我接,现在你却要告诉我,你要我放弃它?
她一副懒得解释的样子:我当时只是想让你挑前面两个案件,我没有想到你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一宗全城都在议论的谋杀案!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我安抚她的情绪:没事的,放轻松点,虽然群众的舆论压力让这宗案件的难度增加了不少,可是我对我自己很有信心,我会赢这场官司的!
她捏着我的脖子,扭向了陪审团那边:你确定你能赢?麻烦你仔细看清楚,21个陪审员,18个白人,3个黑人,其中有三个黑人是没有正当职业的,其他人呢?不是医生就是律师,要不就是议员之类的社会群体精英。你觉得在双方证据都很含糊不清的情况下,他们会同情哪一个人?
我松开她的手:从我接手这个案件的时候,我就知道将会很艰难,我会面对很多不同类型的困难,可是这不是退缩的借口,如果我在这里退缩,以后不会有人信任我!
她几乎要发怒了:可是为什么!你最开始的时候还是很敷衍的态度!
我一字一句地说着:最开始我的确很不愿意接手,可是我现在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我会努力办完这宗案件,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我做这件事!
她竭斯底里地喊着:你会死的!
或许是她的声音太大了,周边的人都在看着我们,岚伽俐脸上不怀好意的笑容使我坐立不安,我只好压低着声音:这件事我们往后再讨论。还有,这几天有财务公司的人去律师楼找你核对财务上的问题。你是不是找银行借了很多钱?
她连忙终止着话题:差不多要开始了……
书记员:COURT!
我们都站了起来,鞠躬着,随后坐了下去。
书记员:案件编号GD49439630,“白人案件”
案情摘要,被告人乔治·斯仃尼被控告于潘多拉圣灵中学的草丛里因为求爱不遂,愤而杀人,并且性侵了一个年仅14岁的孩子。事后被同学发现他蹲在死者的旁边,认为他有杀人嫌疑,于是报警当场将他抓获。现在特区政府起诉乔治·斯仃尼一级谋杀罪。
哈丁·奥斯法官:被告,请问你是否认罪?你是无辜?还是有罪?
乔治·斯仃尼扯着几乎沙哑的嗓子:我没有罪!我不认罪!
哈丁·奥斯法官:很好,一切都在我预料之中,这么看来我们又要为一宗无容置疑的谋杀案浪费纳税人的金钱与时间。主控官,你可以开始作开庭陈述。
法官是白人主义至上,他自己本身也是白人,如果他反白人,那岂不是反自己?这显然不可能的,但是这个法官的尖酸刻薄的能力一点也不比平时的要逊色。
岚伽俐很得意地站了起来,扯着自己的衣服,清了清嗓子: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是刑事检控官—岚伽俐。今天我要负责的案件是一宗与情杀、与种族冲突有关的谋杀案。本案的被告是一个黑人,他就坐在那里,你们也看到了,没错,就是坐在被告栏里的那个孩子,你们只需要看他皮肤的颜色就知道了,多有感觉。他喜欢了一个白人女孩,那个女孩与他年纪相仿,两人一起坐在草丛里聊天,大概聊了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没多久就有人发现白人女孩已经死在草丛里,而被告恰巧出现在尸体的旁边,我们很自然就会联想到这个孩子很有可能是杀人凶手,可是我认为这个已经是不容思考的事实。白人与黑人之间的种族冲突一直以来都是存在的,受害群体是白人,黑人任意欺凌他们,这就导致了两个种族之间的矛盾日益增长。你们要注意了,受害人只是一个中学的学生,她还是一个孩子,很多东西还没来得及享受与体验上帝为她安排的人生,就匆匆忙忙地离去。这实在是一个很哀伤的事情,我相信这件事对于受害者的父母而言,无疑是一个伤痛的过程,他们可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被杀害,尤其是被一个黑人杀害。在法庭上,我们要追寻真相,寻找事情发生的过程,被告是否有罪,是否罪有应得?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证明给你们看,被告的嘴脸是多么的丑恶,多么的狰狞,他的邪恶导致了一个女孩的生命烟消云散,犹如海市蜃楼,瞬间消逝。我们要共同目睹被告的邪恶,看清楚他虚伪的真面目。在这个过程中,我需要你们的帮助,需要你们记住每一个审讯的环节,到最后给我们一个绝对公正的决定……听起来是不是很刺激?审讯黑人对于法庭来说,是一件常用的事情,他们的犯罪率异常的高,没有人想明白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相信不久之后我们也要寻找同样的答案……谢谢。”
哈丁·奥斯法官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看起来他很欣赏岚伽俐,不过不是因为他的开庭陈述有多么的精彩,他只是找到一个与他一样,同样是歧视黑人的志同道合。
“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作开庭陈述。”
我愣了愣,突然发现索马里亚已经悄然离去。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是负责“白人案件”的辩护律师,我的当事人乔治·斯仃尼是本案的被告,他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他当受害者是朋友,一向以礼相待,相敬如宾,在他的个人观念里从来没有种族之分,他认为肤色是平等的,世界应该是平等的,因此他没有白人与黑人的概念。但是他知道自己的肤色是遭受歧视的关键成分,纵使在一个白人至上,黑人至下的社会制度里,他也敢于与白人女孩交朋友,他们感情很好,交谈甚欢,常常会坐在一块互相深入了解。在我看来,他们的关系就像一般的好朋友那样,互相不存在猜忌,相互信任,并且确信彼此的关系从来都没有问题。我不明白控方所指的谋杀的定义是什么。难道说发现尸体的人就是凶手了?那么发现尸体的人理应接受“不需要审判,立刻裁决的命运”才对。可是我们没有这样做,因为很显然,那样是疑点重重,我们要做的是勇于探索真相,寻找事件本来的样貌,而不是基于一个人的肤色就下了定义,认为他就是凶手!例如,你看啊!那个黑鬼就是杀人凶手!听啊!黑人又做了很龌龊的事情!这样对被告是十分不公平的,这样我们要寻找什么呢?杀人动机,被告的杀人动机是什么?情杀?不,我刚刚已经说了,他们是单纯的同学关系;为了嫉妒?因为她是白人?那也不成立,我已经说了,在他心里压根就没有肤色人种的概念;为了万恶的金钱?也不是,他依旧贫困,而且贫困的生活已经使他彻底麻木,他对金钱的执念绝对没有在座的每一位要严重。那么他为什么会被盯上呢?或许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会找出真相,还他一个清白。在这个年纪里的孩子,需要更多的鼓励,需要我们的关怀,而不是基于一个零证据的情况下去怀疑他。要拯救他,不仅仅要依靠律师,还要依靠你们精明的判断能力。现在他需要你们的时间到了。谢谢……”
哈丁·奥斯法官补充了几句:很好,辩方律师提醒了我们,要抛弃种族的某种成见,要绝对公正地看待这件事,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述做得很好,我个人十分欣赏。那么,主控官,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
岚伽俐: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法医官出庭作证。
哈丁·奥斯法官:本席批准。
法医官许仲文再次出现了,我想他一定会很奇怪,为什么我上一宗案件还是担任检控官,这一次就莫名其妙做了辩护律师,他可能觉得我对于阶层的选择有些模糊以及摇摆不定。
岚伽俐:请问死者致死的原因是什么?
许仲文:死者脸容发紫,瞳孔放大,头发凌乱,下颚的位置出现了轻微的颚骨碎裂,相信是死者遭人积压的时候造成颚骨碎裂,最后机械性窒息死亡。还有,死者的双手以及手掌的部位发现了很大程度上的淤痕,相信她曾经被人很暴力地按倒在地上,造成的窒息死亡。
岚伽俐:这种程度上的挣扎是否会留下其他的线索?
许仲文:皮屑。我在死者的指甲缝里找到微量的皮屑,由于数量过分集中,我认为是在很短暂的时间里抓下来的。
岚伽俐:皮屑方面是否做过全面的检测?
许仲文:有。经过化验,皮屑的组织是属于被告的。
岚伽俐:被告除了是死于窒息,还有其他的原因吗?
许仲文:死者的下体遭受过很残忍的撕裂,她在死亡之前曾经遭受过性侵犯,下体还残留了精液,经过比对,发现与被告体内精液的吻合度有百分之九十七。
岚伽俐:你很肯定是百分之九十七?
许仲文:是的。
岚伽俐:除了死者体内的精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发现?
许仲文:除了体液之外,死者的身上还发现了不属于她本身的头发,经过化验是属于其他人的。
岚伽俐:头发可有化验结果?
许仲文:属于被告的头发。
岚伽俐:换言之,死者最后接触的人就是被告……
我立马站起来大喊: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提出引导性问题。
哈丁·奥斯法官:控方,这个你就要注意了,辩方律师刚刚开始就找到了你的漏洞。
岚伽俐:那么我还是换一个说法好了。死者曾经接触过被告,或者更准确地说,被告曾经接触过死者,对吧?
许仲文:从表面证据看来,这个推论是正确的。
岚伽俐可能还想继续问下去,可是他发现已经差不多了,于是就没有再继续。
“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哈丁·奥斯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发问。
我犹豫了一会才站了起来:从死者身上被抓的淤痕来看,是不是代表着行凶的凶手力气很大?
许仲文:你可以这样说。
我继续地问着:那么在死者的指甲缝里有没有发现血迹?
许仲文:那倒没有。
我反问起来:没有发现血迹,是不是说明死者当时抓被告的力度并不会很大?
许仲文:没错。
我再次问着:那么,死者在面对被侵犯的紧急关头的时候,会不会对凶手留情,或者说不舍得抓伤他的手呢?
许仲文:那就不可能。
法庭内引起了一阵私底下的议论,法庭内的纪律闹得沸沸扬扬。
我从桌面上翻出一份文件:你刚刚告诉我们,在死者的体内发现了残留的精液,请问精液的容量是否很多?
岚伽俐: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我反驳着:法官大人,我只是想证实残留在死者体内的精液不一定是被告的。
哈丁·奥斯法官:反对无效。
许仲文:量是挺多。
我引导着他:这是成年人才有的分量吧?一个正处于青春期的男孩会有那么多的量?
许仲文:我不排除有这个可能。
我继续地说着:相似度有百分之九十七,并非百分百,换言之仍然有概率表示只是精液测试结果相似罢了,对吧?
许仲文愣了愣:在科学鉴证上没有百分百的事情。
我就问了最后一个问题:根据死者下体所遭受的撕裂程度,是否表示是一个未成年人可以造成那样的伤害呢?
许仲文:其实这说不准的。如果一个男性在没有性生活,长期抑压的情况下,那么他在面对性行为的时候,他就会做出很多惊人的举动,野蛮的力量是超乎常规的想象。
我反问他:那么你看被告那个样子像不像压抑了很久?
许仲文:我回答不了你。不过其实当下的小孩子对性的好奇程度是难以令人理解的。
我说了句:谢谢你。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疑问。
哈丁·奥斯法官宣布着:今天的庭审到此为止。
退庭了以后,我的眼睛一直在盯着乔治·斯仃尼,显然他也在逃避我的目光。
我离开法庭以后,尝试打电话给索马里亚,可是她的电话关机了,我无法与她取得联系。对于白人案件,看来她是保持着很抗拒很排斥的态度,我无法想象,在这个最重要的阶段,她竟然不再支持我的工作。
我只好先回律师楼,就在这个时候,我受到了一个晚餐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