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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最终的审判

作者:莫梦 | 发布时间 | 2021-01-18 | 字数:7127

在辛波斯卡弗结束了结案陈词以后,法官开始敦促着黑泽明:辩方律师,你可以进行结案陈词。

黑泽明歪着身子,手上扶着领带,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没错,我相信我绝对同意控方所表述的观点,这是一宗非常残忍的谋杀案,我的确没有遇到过像这种情况的案件。我也毫无疑问地认为,该案件仍然有人需要为此负上责任,不过并非控方所指控的谋杀。我们大可以理清思路,首先要搞明白所谓的谋杀定义是什么。谋杀是指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有预谋有目的有动机地剥夺其生命,最后导致有人死亡,我们就称之为谋杀。谋杀的定义,我相信任何一个正在就读法律一年级的学生都应该知道,那么我们把谋杀的定义套在该案件之中,看看结果会是怎么样。在该案件中,死者与三名被告是相约一起去爬山,期间有人不愿意去,但是在众人的劝说下,还是跟着一起去了。他们开开心心去爬山,结果迷路,他们尝试了很多种方法,结果还是走不出去。很多人都试过迷路,可能你们会觉得迷路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最多就是迟到,或者错过某些美好的事情;可是对于他们而言,当时要是在走不出去,要面对的可不止是错过美好的事情,而是丢失他们宝贵的生命,他们当时已经没有了食物支撑,还在饿肚子,或许控方说得对,一个人在正常的情况下,不吃不喝可以勉强支撑三天,尤其是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甚至还能支撑四天,他们的情况根本就没有其描述的那么恶劣那么严重,他们贸贸然牺牲同伴的行为确实令人发指令人心寒,但是我希望你们留意一个问题,三天不吃东西是不会出事只不过是一个科学论据,论据始终是论据,无法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他们当时的那种饥饿的感觉我们无法感受,我们不能单方面从医学的角度去判断他们的情况,这样是很不理智很不客观,而且对他们很不公平。我们觉得他们牺牲了同伴是很残忍,可是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思考,如果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四个人最后很有可能会活生生饿死,然后被大雪纷飞的雪花覆盖着,当雪山崩塌的时候,探险队找到的尸体可能就不是本案的死者,而是死者与三名被告。那么我们今天站在这里可能就不是审讯,而是召开死因聆讯,我们需要讨论的是,四个年轻人的死亡究竟是谁的责任?究竟他们是死于不幸?还是死于意外?我们应该如何判断?我看也不用判断了,因为四个年轻人处于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存意志的渴求私自作出决定,就好像公开投票那样,选出被牺牲者……当然在某些国家压根就没有投票的习惯,他们说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过没关系,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可不是这个。尽管我们并不清楚他们当时是如何决定被牺牲者的,可是这个问题已经变得不再那么重要,因为很简单,他们看似自私愚蠢的决定恰巧救了他们自己,遗憾的是,很无奈地牺牲了自己的同伴,典型的一条人命换三条人命,如果撇开法理的角度与逻辑去看待这件事,这就属于三赢,因为它以最低的成本换取了三倍的利润;不过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它是行不通的,因为那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那并非商业的原理,人并不是商品,不应该以看待商品的目光去看待生命,上帝是不允许的。可是我们要认真思考,难道我们真的没有把人作为一种商品来对待吗?普通人从出生到死亡,从年轻到年老,慢慢就会被社会淘汰,当他们老去的时候,他们发现再也找不到合适或者需要自己的工作,没有工作就完全失去了经济来源,逐渐就会被社会遗忘以及遗弃。最后他们就会选择找一个安静的角落里慢慢死去,死去的时候可能都没有人发现。人的一生就是那么悲伤,既窝囊又无奈,毫无自尊,眼看着时间不断流逝,身体不断在衰老,却做什么也阻止不了时间的流失。人就像商品一样,都有一个保质期,有些商品保质期可以很久,但有些商品的保质期却很短暂,保质期过了就会被人毫不犹豫地丢弃。人在某种程度上来看,也只不过是一个商品,当该商品没有了利用价值,没有剩余价值可以榨取的时候,该商品就会被销毁。在我们不断地指责他们牺牲同伴的自私行为的时候,我们是否有想过,他们也有生存的权利,他们也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或许维护的方式过于残忍,但是站在生存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很难会认为那样是残忍的,在他们眼里,牺牲同伴并非为了享受杀戳的快感,并非为了虐待死者,他们只不过是为了活下去而被逼作出的行为罢了。吃人肉?在座的哪一位尝试过?可是他们尝试过了,他们开心吗?自豪吗?看起来并不是那样。他们甚至觉得,吃人肉是一件很荒谬绝伦很荒诞的事情,在他们心里吃人肉是一件极其噁心又充满罪恶的过程,但是他们还是那样做了,他们的确那样做了,为什么他们要逼自己做那么罪恶的事情?很简单,他们想要活下去,撑到最后的时刻,直到有人来救他们。终于他们坚定的决心等到了救援队的到来,他们获救了,得到上帝的救赎,上帝原谅了他们的行为,于是拯救了他们。如果这个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听起来还算不错,这是一个关于坚定信仰的故事,然而他们还是逃不开法律的制裁与问责……他们好不容易才从绝望的环境中得到救赎,难道又要承受着更多的苦难?出埃及记的篇幅可不能再次呈现。对于他们是否应该为死者的不幸负上责任,我认为已经不仅仅是站在法律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了,我们应该从更多的方面去思考,就算他们不牺牲本案的死者,同样会有人牺牲,死者很有可能变为被告,而被告也很有可能变为死者,说到底就是一个人性的问题,我们不能强行要求他人的道德水平,因为是要基于确保自己安然无恙的情况下,否则就会变得横蛮无理。牺牲同伴在他们看来是唯一的生存方法,或许还有其他的方法,可是他们当时的环境已经不再允许他们再耗费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就算他们真的活生生饿死,也总有一个人要最先饿死,饿死那个人的尸体同样会被分而食之。死亡是不是真的完全可以避免?我不敢肯定,我不能想象,如果我们连争取生存的权利都要被剥夺,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难道我们真的要回归奴隶制的社会制度?是谁在控制我们?基于种种观点,在这里,我恳请法官大人以及陪审员,判我当事人谋杀罪名不成立。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参与谋杀!谢谢。”

法官的神情变得十分严肃,陪审员似乎也陷入了沉思,一个个摘下了眼镜,整个法庭都显得异常安静,他们的心情都很沉重。

良久以后,法官终于释然:第二被告的辩护律师,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

乔治·威尔脸上表现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态度,他似乎并没有被黑泽明的结案陈词所影响,他始终要坚定自己的立场。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当事人跟着朋友一起去爬山,不小心迷路然后陷入困境,堕入极度饥饿的困惑,没错,他的确是参与了吃人肉的过程,但是对于他而言,那些已经不算是人肉,而是生存的希望,就犹如上帝赐予他的灵丹妙药那样,有着起死回生的功效,在他看来,如果当时他不愿意参与吃肉的羊群行为之中,那么他将会成为对面的敌人,说不定下一个的牺牲品将会是他。他没有办法保证拒绝他们的要求之后会发生哪些严重的后果,他要做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尽量与他们为伍,保住自己的性命,因此他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忍受着极大的罪恶吃下了那些人肉,这样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直到救援队的到来,他终于成功地保住了自己的性命。我想特别指出的是,我当事人只是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才吃了死者的肉,他由始至终是没有想过要谋杀死者,更加没有处心积虑地怂恿死者成为牺牲者的念头。在死者决定自我牺牲的时候,我当事人还不断地征求其他人的意见,是不是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所以他毫无办法,只能接受上帝赋予的命运。当其余两名被告活生生把死者打死的期间,我当事人是从来都没有动过手,他只是站在一旁看着自己的同伴被其余的同伴给活生生打死,然后尸体被解剖,被蒸煮,被食用。他当时是承受了巨大的心理打击,他没有想到,他竟然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伴遭到杀害却束手无策。对,没错,控方在较早之前指出我当事人与死者有着数不清的债务关系,但是我的当事人亦清楚地作出回应,借出去的钱借出去也就算了,哪怕是要不回来,他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如果他真的那么在乎钱,可以因为债务的纠葛而企图杀害死者,一开始的时候他压根就不会选择帮助死者,他帮助死者纯粹是因为两人是朋友关系。因此他根本就没有必要憎恨死者,也无法构成控方口中所说的所谓的杀人动机;相反来说,我当事人已经在极力逃避与死者会面的机会,他不再希望继续借钱给死者,无奈死者一直在苦苦纠缠,他就像一个可怜的羔羊那样,被死者永不满足的欲望与需求给烦扰着,让他不胜其扰。纵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仍然选择继续帮助死者,继续与死者交朋友,继续为死者做贡献。可见我当事人的人格是如此的高尚,他不计前嫌,轻视金钱,尽心尽力地帮助死者,这就足以证明死者对于他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一个朋友。他没有合理的杀人动机,也没有作案的嫌疑,如果非要说他有罪,唯一说得过去就是他有份参与吃掉了死者的肉。可是有区别吗?我们每天都在吃牛肉、羊肉、鱼肉、鸡肉、甚至是各种野生动物的肉,有的人甚至连猪的性器官都吃,为什么我们吃得下去?那是因为肉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它就等于是一种食物,没有人想过食物的前身是什么,没有人想过吃肉的背后是隐藏着多么罪恶的感觉。那一刻,他既是为了向其余的同伴们妥协,也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要活下去就一定要把锅里的肉给吃了。吃肉很残忍吧?可是你不吃,你自己就会死。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很矛盾,人就是一种矛盾的混合体。我当事人还处于十分年轻的阶段,有着前途无量的未来,他热爱工作,对社会有帮助,对国家忠心耿耿,他绝对是一个社会的栋梁,国家的未来。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非要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企图让我的当事人负上任何的责任。或许你们觉得,就算他们要生存也不应该杀害死者,死者也有生存的权利,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不是有人作出牺牲,那么我们今天要召开的就是一场盛大的葬礼,而不是所谓庭审,站在高等法院里,审判邪恶者的罪行……我当事人并非邪恶者,他只不过是一个为了活下去而被逼吃了一顿他不太愿意吃的“肉”罢了。在经过以上种种证据的陈述,在这里,我恳请各位陪审员以及法官大人,判我当事人谋杀罪名不成立,谢谢。”

黑泽明不自觉翘起了二郎腿,带着抱怨的语气:不会吧,警官,这也可以。年轻人你不讲武德,说好的共同维护,你却只想着自己的利益,真是不该。

法官匆匆忙忙写了一段话,然后敦促着:第三被告的辩护律师,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

老爵士吃力地用拐杖撑着地板,艰难地站了起来,摆正了姿势: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控方所控告的问题核心在于,三名被告不应该轻率地剥夺死者的生命安全,不应该擅自做决定去判断一个人是否应该活着,那无疑是侵犯了人权,人权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人权必须要尊重,也不得不尊重,对于生命的尊重,我认为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我们得从生命价值观的角度才能更全面地看待这个问题,首先我们不妨来看看死者的生命价值观。我们都知道,死者身患重病,各种奇怪的病症都在他身上无差别地体现出来,尤其是骨癌的潜伏期。骨癌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意味着什么呢?痛苦、绝望与沮丧,从他患了骨癌那天开始,他就注定要承受普通人的那种伤痛,那种充满折磨的痛苦,他要抵抗骨癌内的癌细胞的侵蚀,他必须要进行刮骨治疗,还要服用价格昂贵,简直就是天价的药物。在较早之前,我们得知了死者的经济情况其实并不是十分理想,甚至有些陷入困境的感觉,他不断向第二被告借钱,高价格购入抗癌药物,不断的债务累积已经使他背负着沉重的压力与负担,再加上癌细胞一直在侵蚀他的骨头,这样无疑使他的人生雪上加霜……说到这里,或许我们应该闭上眼睛感受一下死者生前所承受的那种痛苦,是不是觉得撕心裂肺的痛感在体内热得爆炸开来?骨癌对于一个收入平平的人来说是意味着什么呢?或者说,骨癌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绝望、痛苦,看不到希望。在医学史上,很少有骨癌的患者是可以完全康复的,哪怕刮骨治疗可以使他延长寿命,但是又可以维持多长时间呢?一年?不能;八个月?也不能;三个月……最多他的寿命只能延长三个月,可是在这三个月里,他拖延多一个月就会痛一个月,他会承受很漫长的痛苦,那些痛苦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无穷无尽的……当然,我本人也很欣赏死者对于患上骨癌然后还能保持乐观心态的意志而感到佩服,甚至到了最后,他仍然坚持去瑞士告诫他人,要珍惜生命,顽强地抵抗病魔。只不过在这期间,他遇到了其他的好朋友,他改变了人生的轨迹,拯救了他人。可能你们会觉得死者惨遭不测,三名被告是应该负上责任,但是我希望提醒你们一件事,他们四个之中,哪怕是牺牲了其他人,可能他们另外三个都会被控告,可是死者呢?你们有没有想过,他的寿命其实所剩无几,哪怕他活了下来,哪怕他们四个没有牺牲其他人,全部活了下来,你们真的可以确定死者能够活过2022年吗?死者是一个患上骨癌的患者,死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罢了,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会决定牺牲自己,拯救其他同伴;他想活下去?当然,他当然想活下去,可是他别无选择,他必须要牺牲自己,化解仇恨,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同伴们,这是他唯一可以做到的事情。如果我们因为从法律的角度去考虑,认为必须要判他们谋杀,那么我们将会辜负死者牺牲自己,拯救他人的伟大决心。一个长期被痛苦折磨的人终于得到解脱,我们是不是要应该感到有那么一丝丝的释然呢?如果是,那么在这里,我恳请法官大人以及陪审员,判我当事人谋杀罪名不成立……谢谢。”

老爵士坐下去以后,急促地咳嗽着,韦恩递给他药,甚至给他准备了白兰地,他突然发现韦恩的眼睛上挂着几滴眼泪,他好奇地问着:你的眼睛搞什么鬼?

韦恩压低着声音回答着:先生,你的结案陈词相当的精彩,我刚刚被感染到了,所以留下了眼泪。

他像吃了一口苍蝇那样,感到毛骨悚然:男人流眼泪是真的噁心。

法官:本席现在宣布,暂时休庭十分钟,十分钟之后,陪审团将会宣布最终结果。

辛波斯卡弗拖着黑色的衣袍,在窗口面前发愣,黑泽明凑过去,顿时把她给吓了一跳,她连忙拍着胸口很激动地问着:所以,律师先生,你这是想偷袭我?

他解释着:偷袭呢,是一个动词不是一个名词,我刚才可没有什么奇怪的动作。

她也解释着:我恰巧在思考问题,所以才会被你给吓到。

他恬着厚脸皮:在想什么?是不是与我有关?

她反讽着:你的想象力还挺丰富的。

他很得意地说着:可不止这些,当律师想象力不丰富,早就被淘汰了。

两人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法庭内的氛围变得异常严肃,法官问着:陪审团,请问是否有了结果?

其中一名陪审员站起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宣读着:法官大人,我们一致裁定,第一、第二、第三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不过非法处理他人尸体罪名成立。

法官:本席现在正式宣布,第一被告辛普森·约翰、第二被告弗兰克·阿瑟、第三被告加里·纳什于2020年12月25号谋杀爱尔兰男子翰林·舒伯特,谋杀罪名不成立,但是非法处理尸体罪名成立。第一、第二被告入狱三年,缓刑一年;至于第三被告,本席将会等候他的身体检验报告后再作出适当的量刑。退庭!

那一瞬间,所有人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老爵士难得一见露出了胜利般的笑容,他开心得像个孩子那样。

爱丽丝从旁听席急急忙忙跑下来,很兴奋地拥抱着老爵士,老爵士并没有立刻推开她,倒是警告着:你这个奇怪的坏女人赶紧离开我的身体,否则我又要打你了。

她坚决不肯离开他的怀里,像在撒娇那样:你还好意思说,一直在违反医生的叮嘱,你居然还没出事,你还真算幸运。

他愣了愣:什么?你在说些什么?我一直都依照规定的时间服食药物,我可没有做任何违背医生意愿的事情。

她离开他的怀抱,从那张桌子上的水壶拿了起来,缓缓地打开了盖子……

“不,你不能这样做,你这是侵犯他人隐私……”

她把水壶里的酒倒了出来,尝了一口,还挺高兴地说着:这分明就是白兰地,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只是没有拆穿你而已。

他满不在乎地说着:我当然知道你会知道,我就是知道你会知道,所以我才会假装不知道你知道,其实你知道我不知道,但其实我早就知道而你不知道,说到底还是我知道你的知道,而你却不知道我的知道……

韦恩跑出来打圆场:好了,先生与女士,法庭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关于吃人的案件已经出了审判结果,然而在社会上仍然有很多人表示对审判的结果非常不满意,他们联合组成了一个讨论会,对于为了生存而牺牲其他人的生命是否真的合理以及值得原谅?他们开始了一系列的头脑风暴,在辩证会上激烈又尖锐地辩论着。那个案件似乎非常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的现状,很多人对此产生了不同程度上的疑问。

在一家酒吧里,有三个男生非常沮丧地坐在一块,他们在喝酒,他们在生活中过得很不如意,有的人为钱发愁,有的人为工作发愁,有的人则为感情发愁。他们万般无聊地互相碰着酒杯,尽情地抒发各自内心并不愉快的情绪。

过了一会,酒吧的大门被人以非常缓慢的节奏给推开了,进来的是一个看上去很虚弱的男生,他拖着缓慢的步伐逐渐走到三个男生坐着的位置,站在他们的面前说了句:很抱歉啊,各位,我好像迟到了。

加里·纳什不满地嚷着:翰林·舒伯特小子又迟到了。

其余两个男生都在调侃他,加里·纳什突然想到了一个很不错的主意:既然我们的情绪都那么低落,不如我们一起去爬山的,我相信你们一定会爱死这个运动……

时间在那一瞬间停止,他们的动作与行为被定格着。

生存与毁灭,谈何容易。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上山到我这里来,住在这里,我要将石版并我所写的律法和诫命赐给你,使你可以教训百姓。

摩西和他的帮手约书亚起来,上了神的山。

摩西对长老说,你们在这里等着,等到我们再回来,有亚伦,户珥与你们同在。凡有争讼的,都可以就近他们去。

摩西上山,有云彩把山遮盖。

耶和华的荣耀停于西乃山,云彩遮盖山六天,第七天他从云中召摩西。

耶和华的荣耀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状如烈火。

摩西进入云中上山,在山上四十昼夜。

《出埃及记》第24章第12-18小节